新闻来源:眉山网
更新时间:2019-10-17 10:46:16
责任编辑:陈敏
——我市目标绩效管理工作系列报道之三
眉山网记者 殷勇
2018年,全市政治社会大局持续平安稳定,刑事、治安案件同比分别下降17.7%、1.2%;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经验作为四川唯一案例,入选中央政法委、中央电视台大型政论片《坚持发展“枫桥经验”——中国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之路》;创新研发“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一体化平台”亮相首届数字中国建设峰会;网格员协助法院执行、“公调对接”、家事审判改革等工作经验全国全省交流推广……近年来,市委政法委以目标绩效管理工作为重点,突出精细管理,工作质效显著提高。
紧盯重点工作 突出牵引性
“在目标绩效管理工作中,我们突出牵引性,成立了由分管领导和相关业务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小组,落实综合治理督导科负责小组日常事务。”市委政法委有关负责人介绍道,工作小组会不定时学习省、市目标绩效考核相关会议和文件精神,统一思想认识,紧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维护社会稳定、社会治理等重点工作,围绕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科学设置考核内容。
其中,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突出线索摸排核查质效、重大案件依法快诉快判、深挖彻查“保护伞”以及中央扫黑除恶第10督导组反馈意见整改等;维护社会稳定突出政治重点人管控教转、邪教人员教育转化、涉稳风险排查化解、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备案、群体事件妥善处置等;社会治理突出特殊人群服务管理、群众平安满意度建设、“枫桥经验”眉山实践、基层社会治理创新、综治中心建设等。
市委政法委还坚持分类分项考核,根据重点工作不同特点,综合考量工作量大小、工作难易程度等实际情况,分别制定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点工作三级指标评价细则及维护稳定、综合治理保证目标三级指标考核细则。
该考核细则注重实践,遵循工作内在逻辑性、关键性和必然联系性等原则,突出重点任务,兼顾一般日常工作,将各项目标任务量化,不能量化的提出具体定性要求,合理设置考核权重,确保综合考评的可操作性和精准性。
坚持动态管理 突出实战性
以日常动态评价机制为抓手,对涉稳重点群体稳控不到位,涉稳问题化解不力,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措施落实不力,平安建设满意度低,涉黑涉恶线索查办不力,重点行业领域乱点乱象整治不到位等情况,定期通报。加强统筹协调和督查督办力度,有针对性地提出可行性建议意见,督促责任单位努力实现工作目标,让考核工作真正起到应有的评价、促进、引导和推动作用。
根据中央扫黑除恶第10督导组反馈意见,市委政法委及时对尚未查处黑恶势力“保护伞”案件的区县党委政府主要领导进行了约谈,督促加快深挖彻查力度,实现“保护伞”查处零突破。同时,强化目标执行情况总结分析,每月向市委目标绩效办报送重点工作执行情况,及时研判进度,确保全面完成。
此外,认真落实市委目标绩效考核工作要求,根据日常工作掌握情况和年度工作完成情况,严格遵循加扣分原则,由相关业务科室逐项对照工作考核指标评价细则提出评价建议报市委督效工作小组综合考评形成初步意见,经市委政法委委务会审议后形成综合考评意见,确保综合考评客观公正。2018年度,市委政法委按季度对92个纳入目标绩效管理的单位进行了客观公正的考核,确保保证目标、重点目标全面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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