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来源:眉山网
更新时间:2020-01-14 09:38:45
责任编辑:任枫枫
眉山网评论员
人民安居乐业、国家长治久安,离不开共建共治共享的城乡基层治理体系,而广泛的社会参与是实现共建共治共享的重要途径。
市委四届十四次全会暨市委经济工作会议,深刻把握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基层治理新格局的重要要求,把提升“三治融合”基层治理能力作为加强城乡基层治理能力建设的重要内容,不断激发城乡基层的社会治理活力。
推进基层治理,要坚持群策群力,凝聚社会各界力量,推动全社会共同参与,积极探索市场主体参与基层治理方式,不断增强基层治理的生命力和凝聚力。与全国和全省其他地方一样,眉山也面临乡村治理难度大、城市治理任务繁重等突出问题,基层治理的理念、架构、方式、效能等还存在不相适应的地方。这些问题严重制约城乡的进一步发展,与高质量发展的要求存在一定的差距,对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提升公共服务水平等方面提出了更高要求。
深入学习贯彻市委四届十四次全会暨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提升“三治融合”基层治理能力,要注重尊重和发挥人民主体作用,坚持一切为了人民、一切依靠人民,努力实现共建的力量来自人民、共治的智慧出自人民、共享的成果为了人民。要围绕激发群众自治活力,探索农村集体经济有效实现形式,创新协商议事形式和活动载体,推动治理机制与社会组织、治理载体和社会力量协同发力。
提升“三治融合”基层治理能力,还要围绕提升法治保障能力,从立法、司法、执法、普法和化解矛盾纠纷等方面着手,运用法治方式解决社会治理顽疾,把城乡基层社会治理纳入法治化轨道。例如,行使好地方立法权,深化“小切口、大纵深”立法,加快推进物业管理、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治理等立法。要围绕增强德治教化功能,挖掘优秀传统文化,开展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全力创建文明城市,为治理凝聚浓厚的精神文化力量。例如,出台《眉山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构建完善市民有奖爆料曝光、行政执法处罚、通报单位村社、纳入诚信记录的惩戒闭环,全力打造一座整洁有序、诚信友爱、开放包容、宜居宜业的文明城市。
实践证明,提升“三治融合”基层治理能力,能聚力解决城乡基层治理的体制性、机制性梗阻和政策性问题,有利于促进城乡长远发展,是顺应高质量发展的需要。
无规矩不成方圆。当前,我们既处于城镇化、工业化“双加速期”,也处于转型发展、创新发展、跨越发展关键时期,只有进一步提升“三治融合”基层治理能力,坚持自治为基、法治为本、德治为先,塑造“事事有人管、人人都守法、处处都讲礼”的城乡基层治理新局面,才能用发展的思路和办法解决基层治理的痛点堵点难点,才能真正确保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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