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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15个村镇、单位荣获“省级文明”称号

新闻来源:眉山网      

更新时间:2017-06-08 09:53: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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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网(记者 张玉 文/图)根据文明单位、文明村镇管理有关规定,四川省文明单位、文明村镇每三年评选表彰一次。省文明办于2014年启动2014——2016年度四川省文明村镇、文明单位创建活动,经规划下达创建指标、单位自愿申报、市(州)及有关行业系统审核推荐、组织考核测评等程序,评出2014——2016年度四川省省级文明村镇100个、省级文明单位199个、省级最佳文明单位100个。

眉山有15个村镇、单位上榜,分别是——文明村镇(社区):东坡区白马镇龚村、彭山区青龙镇龙都社区、洪雅县止戈镇莲花村、青神县高台乡诸葛村。
 
文明单位:中共眉山市委宣传部、中国石油四川眉山销售分公司、彭山区人民检察院、仁寿县气象局、丹棱县人民法院、国网四川青神县供电有限责任公司、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洪雅县供电分公司、四川洪雅花溪电力有限公司;最佳文明单位:眉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青神县国家税务局、仁寿县妇幼保健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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