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来源:眉山日报
更新时间:2020-12-08 09:26:23
责任编辑:熊莉
当地民政部门工作人员和村干部看望田伟(左二)一家。
【开栏语】
2020年已进入倒计时。站在“十三五”规划收官、“十四五”规划开局的时间节点上,回望过去的五年,全市人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增强。即日起,本报推出“我的十三五故事”系列报道,通过讲述普通人的故事,展现过去五年我市在社会保障、交通、就业、就医、就学、安居等方面取得的成果。
□本网记者 李幸 苟丽佳 文/图
每天清晨,东坡区太和镇金光村,一声声清脆的鸡鸣叫醒了睡梦中的田伟,他在父亲帮助下穿好衣服,便开始了一天的“例行公事”——巡查鸡舍。
“爸爸,麻烦你把那只鸡捉来我看看。”巡查是为了了解鸡的健康状况,因为坐在轮椅上,捉鸡这件事,得由田伟70岁的父亲田进贤代劳。
“这批鸡我打算过年的时候卖。”田伟介绍说,27年前,他在打工过程中伤到了脊椎,造成下半身瘫痪。作为家里的顶梁柱,他的受伤让家里失去了经济来源,他们家也被列为建档立卡贫困户。因为身体原因,田伟不能外出务工,为增加家里的收入,他就自学了养殖技术。“我们两百多户人搞代养,不论是猪粮比还是出栏数,我都拿到了第一名。”他说,今年猪不好养,所以改养了鸡。“我的梦想就是凑点钱办一个养殖场。”
梦想的底气源自民政部门的兜底。2016年,田伟和父亲被纳入低保。“在党和政府的帮助下,我和父亲饿了有粮吃,冷了有衣穿,生病了也不愁看不起病。”回顾自己五年来的生活变化,田伟感慨道,两年前,父亲因患重感冒,在医院住了一个星期,医保报销后,他们几乎没花什么钱。
据了解,按照我市《城乡困难群众医疗救助管理办法》,像田伟这样享受城乡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住院和Ⅱ类门诊特殊疾病政策范围内费用,经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及各类补充医疗保险、商业保险报销后的个人负担费可以用按70%给予救助。
小康不小康,关键看老乡。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织牢基本生活保障网,是民政工作的一项重要职责。“十三五”期间,我市保基本、兜底线制度不断健全,市、县全面建立救助标准动态调整机制,不断提高社会救助标准。今年9月,我市城乡低保保障标准从2015年的370元/月、191元/月提高到630元/月、450元/月,涨幅分别达到70%、135%;城乡特困供养标准从2015年的300元/月提高到820元/月、590元/月,涨幅分别达到173%、97%。
此外,全市城乡统一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已全面建成,居民医疗保险全民参与,社会保险基本实现了城乡全覆盖。全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覆盖人数达154.47万人,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43.71万人。参加失业保险19.75万人,是2015年的1.81倍;参加工伤保险29.75万人,是2015年的1.8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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