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来源:眉山网
更新时间:2020-01-19 15:13:58
责任编辑:雷尧
眉山网讯(记者 黄海波)为积极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和放大效应,引导金融支持我市工业企业快速健康发展,缓解企业“融资难、融资贵、融资慢”问题,近日,我市印发《眉山市工业企业贷款风险补偿基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重点支持我市“3135”产业发展方向,生产经营正常,有发展潜力、有高新技术、有市场、有订单,信用资质佳,符合安全、环保法律法规等要求,列入风险补偿基金融资名单中的工业企业。
《办法》指出,风险补偿基金规模为1.2亿元,向单户企业提供的风险补偿融资额度控制在200万元至1000万元,向市级重点培育工业企业通过的融资额度不超过3000万元。风险补偿资金贷款也仅限用于满足借款企业流动资金和技术改造资金需求,借款人需承诺不以任何形式流入资本市场和用于股本权益性投资、房地产项目开发,不得用于借贷谋取非法收入及用于其他法律法规明确规定不得经营的项目。
《办法》提出,风险补偿基金支持的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在符合融资贷款支持条件及合作银行信贷政策下,贷款原则上全部实行最优惠利率,贷款1000万元以内(含1000万元),贷款利率控制在最近一个月相应期限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基准上加50个基点以内;贷款1000万元以上,3000万元以内(含3000万元)贷款利率控制在最近一个月相应期限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基准上加120个基点以内。
此外,《办法》还强调,对骗取、挪用银行贷款,恶意逃避债务的企业,不再纳入贷款风险补偿范围,取消对其各类政策、项目和资金扶持,并通过法律手段清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同时在有关媒体予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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