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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出台爱国卫生管理实施细则

新闻来源:眉山网      

更新时间:2018-11-29 09:24:17      

责任编辑:雷尧



  眉山网讯(记者 黄海波)近日,记者从相关部门获悉,我市印发《眉山市爱国卫生管理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加强爱国卫生工作,预防和减少疾病发生,保障公民身体健康,创造整洁优美、文明和谐的城乡人居环境,建设繁荣富裕美好眉山。《细则》共四章二十八条,有效期五年。


  爱国卫生工作是强化社会卫生意识,改变人们不良卫生习惯,改善城乡环境卫生,提高公民生活质量,预防与减少疾病,提高公民健康素养和健康水平的社会性、群众性卫生活动。《细则》指出,爱国卫生工作要坚持政府领导、部门协作、群众动手、社会参与、依法治理、科学指导的原则。


  《细则》提出,每年四月组织开展爱国卫生月活动,各级各部门(单位)在爱国卫生月和重大节假日期间,应当组织人员集中开展爱国卫生活动,建立爱国卫生义务劳动、清扫保洁、周末卫生日、检查评比和奖惩等制度。


  《细则》还要求,单位和个人应当接受爱国卫生工作的监督检查,对存在的问题应当在规定期限内予以整改。获得卫生城市(县城)、卫生乡(镇、街道)称号的人民政府应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巩固和发展卫生创建成果。爱卫会应当加强对已命名为卫生城市(县城)、卫生乡(镇、街道)、卫生村(社区、单位)的日常监督管理,定期进行复查。对复查达不到标准要求的,限期整改,逾期达不到标准的,取消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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