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来源:眉山网
更新时间:2018-11-28 10:50:15
责任编辑:赵娜娜
眉山网讯(特约通讯员 刘树军 记者 马诗雨 雷卓鸣)近日,四川省委、省政府发布《关于表扬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先进单位的通报》(简称《通报》),表扬彭山区党委、政府为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先进县(市、区)党委(党工委)、政府(管委会)。
民营经济是推动四川经济社会发展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通报》指出,近年来,各地、各部门(单位)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决策部署,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民营经济发展,不断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为推动我省民营经济加快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为激励各地,四川省委、省政府对成都市等10个市党委、政府,成都高新区等20个县(市、区)党委(党工委)、政府(管委会),省法院等21个省直部门(单位),四川省浙江商会等20个商(协)会予以通报表扬。其中,彭山区党委、政府被评为先进县(市、区)党委(党工委)、政府(管委会)。
《通报》指出,受到表扬的单位珍惜荣誉、开拓创新、扎实工作,发挥示范带动作用,更好地服务全省民营经济发展。各地、各部门(单位)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重要论述,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推动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决策部署,着力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切实抓好政策举措落实,持续用力优化营商环境,真心实意为民营企业服好务,千方百计帮助民营企业解决实际困难,依法依规保障民营企业家权益,大力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为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推动治蜀兴川再上新台阶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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