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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出台关心爱护脱贫攻坚一线干部办法

新闻来源:眉山网      

更新时间:2017-11-28 09:49:41      

责任编辑:雷尧


  眉山市出台关心爱护脱贫攻坚一线干部办法


  提拔任用优先考虑 特别优秀者可破格提拔


  眉山网讯(记者 王磊)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脱贫攻坚决策部署,切实关心爱护脱贫攻坚一线干部,激励广大干部在脱贫攻坚一线安心干事创业,近日,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切实关心爱护脱贫攻坚一线干部激发干事创业活力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对奋斗在脱贫攻坚一线干部的培养使用、表扬奖励、待遇保障、人文关怀和抚恤救助等5方面出台了23条细则。


  《方案》适用于管辖区域内省、市贫困村的乡镇干部,316个贫困村村干部,贫困村第一书记、驻村工作组成员、农技员;42个建档立卡贫困户超过20户的非贫困村第一书记、农技员巡回服务小组成员。


  在培养使用方面,《方案》明确,要坚持重点培养,把脱贫攻坚一线作为培养锻炼优秀干部的主渠道,建立健全第一书记选派长效机制,重点选派优秀干部人才递进培养计划学员和后备干部。要坚持“四个优先”,对脱贫攻坚一线实绩突出、群众公认的干部,在提拔任用、交流重用、职级晋升(岗位晋聘)、公务员遴选时,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作出突出贡献的专业技术人才,在评选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省有突出贡献优秀专家时优先推荐。


  在表扬奖励方面,《方案》明确,对在脱贫攻坚一线表现突出,成效显著的人员和集体予以表扬,提高脱贫攻坚一线干部在其他各类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开展的评比表彰中的推荐名额比例,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可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明确的条件、权限和程序给予相应奖励。对获得省级以上表彰的脱贫攻坚一线干部,符合条件的优先提拔任用或交流重用。


  在待遇保障方面,《方案》明确,要严格落实第一书记、驻村工作组成员、农技员各项待遇,提供必要工作生活条件。落实村干部“基本报酬+绩效报酬”制度。对在脱贫攻坚工作期间发生意外伤害和因脱贫攻坚工作身患特定地方性疾病的一线干部给予补助。对第一书记、驻村工作组成员、农技员购买保险。


  在人文关怀方面,《方案》明确,要严格落实休假制度,结合实际有计划地安排脱贫攻坚一线干部休假,确因工作需要不能补休公休假的按规定足额发放未休假补助。每年至少组织一次脱贫攻坚一线干部健康体检。经县级以上医疗机构认定,脱贫攻坚一线干部因病需长时间治疗、不能正常上班、严重影响工作的,或因病连续离岗超过3个月的,应充分保证治疗、休养时间。同时要建立健全定期走访慰问脱贫攻坚一线干部制度。


  在抚恤救助方面,《方案》明确,工作期间因公牺牲或病故者,可按照国家现行政策规定为其家属发放一次性抚恤金,特别是针对村干部缺乏抚恤政策问题,参照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抚恤办法及标准,因公牺牲或病故的按一定标准给予一次性补助。同时,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设立脱贫攻坚关爱救助基金,对因公牺牲、病故、负伤的脱贫攻坚一线干部进行救助;对其父母、配偶、子女优先挂号、优先住院,配偶、子女存在就业困难的应妥善解决;对其子女上学、参军、报考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时给予优待照顾。


  脱贫攻坚是“头等大事”,脱贫攻坚一线的干部是打赢脱贫攻坚战的中坚力量、决定因素。截至目前,我市已累计减少贫困人口26万人,贫困发生率从17.6%下降到0.19%,成绩的背后,和奋战在脱贫攻坚一线干部付出的超常努力、做出的超常牺牲密不可分。今年是我市脱贫攻坚完成既定目标的冲刺之年,要确保全市贫困人口全部脱贫,所有贫困村全部摘帽。


  不能让脱贫攻坚一线干部受累又流泪。“文件的出台,就是为了激励广大干部在脱贫攻坚一线安心安身安业,以决战决胜的勇气和担当,攻坚克难、接续奋战。”相关部门负责人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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