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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东坡区中心城区公办幼儿园2018年秋季招生公告

新闻来源:眉山网      

更新时间:2018-05-10 14:15:41      

责任编辑:雷尧


  按照《眉山市东坡区中心城区公办幼儿园2018年秋季招生工作实施方案》要求,东坡区中心城区公办幼儿园2018年秋季招生实行“网上报名,公开摇号”的办法,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生计划

  中心城区3所公办幼儿园共招收小班新生630人,其中实验幼儿园210人、机关幼儿园240人、区第一幼儿园180人(招生人数不含现役军人〈武警〉子女和烈士子女)。


  二、招生条件

  3—4周岁(2014年9月1日—2015年8月31日出生)、具有中心城区户籍(通惠、苏祠、大石桥街道)、身体健康的幼儿。


  三、招生方式

  网上报名登记,公开摇号录取。


  四、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

  2018年5月21—31日(共计11天)。


  (二)登陆报名

  幼儿家长自行登录“眉山市东坡区中心城区公办幼儿园网上报名平台”进行网上报名。 


  (三)报名要求

  1.每名幼儿只能选择3所公办幼儿园中的其中1所报名。


  2.填报信息以幼儿户口本为准,填报资料必须详实准确。


  3.报名信息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填报并成功提交,在报名时间结束前对填报信息可以修改。报名时间结束后,填报系统将自行关闭,家长不能再对填报信息进行修改,只可查看相关信息资料。


  4.报名结束后,家长自行打印报名登记表备用。


  5.双(多)胞胎报名方式(家长自主选择):

  方式一:独立摇号。每名幼儿分别取得报名序号,独立参与电脑摇号,以各自摇号结果确定是否被录取。

  方式二:捆绑摇号。两(多)名幼儿共用1个报名序号,捆绑参与电脑摇号,该号摇中则两(多)名幼儿均被录取,该号未摇中则两(多)名幼儿均不被录取。

  报名结束后,双(多)胞胎幼儿家长需到区教体局职成教股204室登记所选择的报名方式。


  6.现役军人(含武警)子女和烈士子女随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中心城区实际居住的,不参加网上报名和公开摇号,6月2—3日,现役军人(含武警)子女和烈士子女家长或监护人提交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区教体局204室进行现场审核,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幼儿由区教体局统一安排到公办幼儿园就读。

  (1)现役军人(含武警)子女需提交以下材料:现役军人有效证件;军人所在部队团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证明;幼儿户口本或能证明幼儿与现役军人(含武警)父子(女)母子(女)关系的证明材料;幼儿在中心城区实际居住证明材料(家长、监护人的房产证或居住证或购房合同和6个月用水、用电、用气明细)等。

  (2)烈士子女需提交以下材料:烈士证;幼儿户口本或能证明幼儿与烈士父子(女)母子(女)关系的证明材料;幼儿在中心城区实际居住证明材料(家长、监护人的房产证或居住证或购房合同和6个月用水、用电、用气明细)等。


  五、资格审查

  (一)幼儿园审核:6月2—3日,各幼儿园对填报本园的幼儿资料逐一审核;6月4日,各幼儿园通知填报资料存在疑问的幼儿家长,携带报名登记表、幼儿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一份(A4纸)、家长身份证等材料到申报幼儿园现场审核确认。


  (二)区公安分局审核:6月6—7日,区教体局将幼儿园审核后的幼儿名单提交区公安分局,由区公安分局对幼儿户籍信息审核后将审核结果返区教体局。


  (三)审核结果公示:6月8—12日,在网上报名平台和幼儿园公示栏公示审核通过的幼儿名单,同时向家长发送审核结果手机短信。


  六、公开摇号

  (一)摇号时间:6月15日。


  (二)摇号地点:区教体局五楼会议室。


  (三)摇号办法:“电脑随机派位”。由家长代表等现场随机敲击摇号专用电脑按键,电脑屏幕滚动停止时系统当页显示的所有幼儿名单,即为中签幼儿名单,名单中的幼儿即为拟录取幼儿,如此反复,直至招满学位为止。


  (四)参加人员:

  1.区纪委监察委、公证机关工作人员;

  2.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及相关工作人员;

  3.招生幼儿园园长;

  4.家长代表9名(每个幼儿园3名)。

  其中,家长代表按以下办法产生:以幼儿园为单位,由报名序号顺数第6位、倒数第6位和中间1位幼儿家长组成。若中间为两位时,则取偶数位,若遇弃权或审核未通过者,则顺延一位。


  (五)公示摇号结果:6月18—20日,在网上报名平台和幼儿园公示栏公示拟录取幼儿名单。


  (六)公布录取名单:6月21日,在网上报名平台和幼儿园公示栏公布正式录取幼儿名单,同时向家长发送录取结果手机短信。家长通过网上报名平台自行打印录取通知书。


  七、其他事项

  (一)资格审核工作贯穿招生工作始终,幼儿资格审核不符、提供虚假资料的,一律取消资格。

  (二)本公告的最终解释权归眉山市东坡区教育体育局。


 特别提示:

  1.资格审核工作贯穿招生工作始终,凡幼儿资格审核不符、提供虚假资料的,一律取消资格。

  2.未摇中幼儿可选择中心城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就读,享受每名幼儿每学期1000元(每学年2000元)保教费补助政策。

  3.请家长在为孩子正式报名登记前,务必认真、仔细阅读本《招生公告》内容。



招生政策咨询电话:

  区教体局职成教股    杨老师    028—38299668

  实验幼儿园        肖老师    028—38221757

  机关幼儿园        邹老师    028—38231585

  区第一幼儿园       杨老师    028—38221855


违规招生举报电话:

  区教体局监审股      郭老师    028—382983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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