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来源:眉山网
更新时间:2020-08-31 20:42:18
责任编辑:毛馨怡
眉山网讯(记者 陈燕利)8月31日,眉山市第四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十一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刘十庆主持会议,副主任陈万忠、李建章、李永高、王晓丽、宋仕祥,秘书长阳运良及委员共37人出席会议。
第一次全体会议上,常委会组成人员对市人民检察院办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市人民检察院开展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进行了满意度测评;听取了《眉山市农村人居环境治理条例(草案)》起草情况和主要问题的说明,《眉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委委员会关于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的规定(修订草案)》的说明;听取了市人民政府关于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2020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眉山市2019年财政决算情况的报告,关于眉山市2020年1—6月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2019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以及有关人事任免议案。
随后,常委会组成人员进行了分组审议,审议了各项报告和议案,均提出了很好的意见和建议。
第二次全体会议上,通报了有关满意度测评结果和有关审议情况;表决同意继续审议《眉山市农村人居环境治理条例(草案)》;表决通过了《眉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的规定(修订草案)》以及眉山市2019年市本级财政决算的决议;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议案,并举行了宪法宣誓仪式,向新任命人员颁发了任命书。
会前,与会人员学习了《四川省预算审查监督条例》。
市人民政府副市长王景弘,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吴良军,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吕皓,市监察委有关负责人,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各委室负责人和市级有关部门负责人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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