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来源:眉山网
更新时间:2020-07-21 17:16:18
责任编辑:陈敏
眉山网讯(记者 王琴)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加强生态文明建设,7月21日,记者从丹棱县获悉,该县农业农村局、公安局、生态环境局等多部门联合制定了《丹棱县天然水域全面禁捕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对禁捕时间、禁捕期限、禁捕区域等进行了规定。
据悉,《方案》规定该县天然水域全面禁捕时间将从2021年1月1日零时起,禁捕区域包括丹棱境内所有天然水域,禁捕期限暂定10年禁捕。10年禁捕期结束后,根据水域生态修复和水生生物资源恢复情况,按照上级相关政策规定另行制定该县水生生物保护管理政策。
据介绍,禁捕期间,该县将严格禁止天然渔业资源的生产性捕捞,严禁任何组织和个人、捕捞船只进入禁捕水域开展捕捞作业。同时,禁止生产性垂钓,持钓竿2杆及以上者视为生产性垂钓。从事娱乐性游钓和休闲渔业活动的只允许一人一杆、一线、一钩(单钩),休闲垂钓的渔获物禁止交易,有交易行为的视为非法捕捞。禁捕期间,该县还禁止电鱼、毒鱼、炸鱼和使用可视设备锚鱼。对电鱼、毒鱼、炸鱼等构成犯罪的非法捕捞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条【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与此同时,《方案》还规定禁捕期间,禁止销售电鱼设备、可视锚鱼设备和禁用捕鱼网具,依法查办违法制造、销售电捕鱼器等非法捕捞工具的行为,且所有市场、门店、餐馆禁止收购、销售、加工野生活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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