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来源:眉山网
更新时间:2020-06-30 17:02:42
责任编辑:毛馨怡
眉山网讯(记者 彭威楠)6月30日,记者从眉山市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获悉,根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国务院令第724号)、《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办法》(人社部令第29号)、眉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眉府办发〔2017〕9号)规定,向社会公布1家严重拖欠工资企业及1个严重拖欠工资承包人。
据悉,严重拖欠工资企业为四川浩杰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截止2019年4月15日,该公司拖欠26名农民工2018年9月至12月期间工资共计117.7013万元,严重损害农民工基本权益,给社会造成严重影响。2020年1月8日,在眉山天府新区公安分局依法对该公司法人采取强制措施后,其足额支付所拖欠的工资。
严重拖欠工资承包人为李勇,拖欠62名农民工工资共计20.51万元,严重损害农民工基本权益,给社会造成严重影响,仁寿县人社局于2020年6月13日依法将该案移交县公安局,县公安局已依法立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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