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来源:眉山网
更新时间:2020-06-30 09:54:47
责任编辑:毛馨怡
眉山网讯(记者 黄海波)为做好全市无偿献血工作,保证临床医疗用血需求和安全,保障献血者和用血者身体健康,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日前,眉山市印发《眉山市无偿献血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自2020年7月28日起实施,有效期5年。
《办法》提出,全市依法实行公民无偿献血制度,提倡十八周岁至五十五周岁的健康公民自愿无偿献血。同时,鼓励国家工作人员、现役军人及高等学校在校学生率先献血,鼓励公民积极参加机采成分血的无偿捐献,鼓励具有稀有血型的公民积极参加无偿献血,提倡公民积极参加无偿捐献骨髓。
《办法》明确将实行公民无偿献血、优惠用血制度。即参加无偿献血的公民,献血之日起三年内可无偿享用献血量三倍的医疗用血;献血三年后无偿享用献血量等量的医疗用血;累计献血量超过800毫升(含800毫升)的,终身无偿享用无限量医疗用血;无偿献血者的配偶和直系亲属临床需要用血时,可无偿享用献血量等量的医疗用血。按有关规定报销相关费用。
根据《办法》,有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公民无偿献血累计1000毫升以上,单位或乡(镇)人民政府及街道办事处连续五年超额完成献血工作计划,为抢救危重病人主动献血表现突出,组织公民献血及采血、供血和血液管理工作中成绩突出,将由各级政府或相关部门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每年两年一次给予表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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