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来源:眉山网
更新时间:2020-01-24 16:49:06
责任编辑:雷尧
眉山网讯(记者 王琴)近期武汉等城市发生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导致的肺炎疫情牵动着全国人民的心。
连日来,我市认真贯彻上级部门关于肺炎疫情严防工作的相关部署,并结合我市自身实际,全面开展摸查,集中进行监测,并及时掌握省情、保障我市疫情防控相关药品、物资保障工作,多措并举,扎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全力打好疫情防控保卫战。
全面摸查。我市将19个二级以上设置发热门诊的医疗机构和市疾控中心检测点作为需求直报点,分别直接报送市医保局和各区县医保局。同时各区县医保局负责收集辖区内其他医院、药店需求情况。重点摸排医务人员、患者以及交警等一线执勤人员所需防护物资短缺情况,确定好摸查渠道。落实摸查内容。我市根据《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三版)》列出的治疗药物,《医疗机构内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预防与控制技术指南(第一版)》列出的防护物资,并结合我市实际需要,制定了《眉山市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相关物资应急储备需求统计报表》,对口罩、消毒液、防护器具、治疗药品、检测器材等22项药物、物资需求进行摸查。明确摸查时限。我市要求各区县医保局、各直报点于1月23日 20:30前将需求情况报市医保局、市卫健委,为物资采购抢抓时间。
开展监测。根据省医保局统一安排,结合卫健部门制定的治疗规范方案和我市实际情况,明确将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相关药品(抗病毒药)、口罩、消毒液和疫苗等医药、卫生防控相关商品价格,纳入重点监测范围,明确监测品种。确定监测点位。市本级确定市人民医院、市妇幼保健院、眉山心脑血管医院为相关商品价格应急监测点,由市医疗保障招采服务中心具体负责监测;各县(区)医疗保障局在本辖区内确定2家零售药店、2家医疗机构作为本级相关商品价格应急监测点。确定监测频次。我市实行日报监测,每日15点之前,由各县区医保局汇总辖区监测情况后加盖公章(或值班领导签字)报送至市医保局指定邮箱。市本级监测点位直接报送。
掌握省情。我市通过省医保局经办工作群第一时间掌握政策消息和工作要求,反馈本地情况。
据了解,目前全省药耗主要生产及配送企业所掌握物资已被省政府统筹,由省经信厅、省卫健委具体负责,将视各地疫情情况进行应急协调生产和配送。我市医疗保障局积极协调市卫健委、市经信局上报我市储备需求量,利用我市有口罩生产厂家的优势,同步开展自主应急采购。
保障供应。今(24)日上午9点,市医疗保障局主要领导召集市卫健委(市疾控中心)、市财政局、市经信委、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人民医院、四川省眉山医药有限公司、四川康博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仁寿医药有限公司、眉山科伦有限公司、四川圣丹药业有限公司、四川鹭燕彭祖医药有限公司、四川省时代发展医药有限公司等市级部门和市内供货厂商负责人进行沟通协调,落实相关药品、物资保障工作。要求各供货厂商所有货源由政府统一采购,全力保障防疫一线所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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