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来源:眉山网
更新时间:2020-01-24 11:57:20
责任编辑:雷尧
为进一步加强活禽制品质量安全,保护公众健康和公共卫生安全,深入推进县容环境集中整治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青神县将集中关停中心城区所有的活禽交易、宰杀点,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中心城区活禽交易及宰杀禁止范围:南至电厂沟、东至岷江大桥、西至竹艺大道以西500m、北至兴业路。
二、从即日起,全面禁止中心城区农贸市场内及市场外活禽交易和宰杀,将中心城区内各类活禽交易、宰杀场所全部转型为白条禽或禽产品销售。
三、凡进入中心城区农贸市场销售的禽类冰鲜产品,必须是经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检疫合格、附具检疫合格标识的禽类冰鲜产品。请全县人民加强公共卫生防控意识,购买或者选择具有检疫证明的禽类冰鲜产品。
四、对违反本通告的行为,由县市场监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商务局、县卫生健康局、县林业和园林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等部门依法进行查处。
举报电话:38858315
特此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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