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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评选“十大不文明行为” “十佳文明金点子”征集启事

新闻来源:眉山网      

更新时间:2020-01-16 10:46:17

责任编辑:任枫枫


  为贯彻落实市委四届十四次全会精神,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进新型城乡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我市启动《眉山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立法工作。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双创办组织开展“十大不文明行为”和“十佳文明金点子”征集活动,相关事项如下:

  一、征集内容

  (一)征集“不文明行为”。“不文明行为”是指市民在日常生活中普遍存在、亟须摒弃,且影响城市形象和城市品位,为广大市民所反感的不良行为举止或丑恶现象。具体体现在言谈举止、公共秩序、公共道德、环境卫生和公共关系等方面。在“双创”工作中,主办方征集到部分常见不文明行为现象,网友可通过微信端选择不多于10项,也可自行填写其他不文明行为。

  (二)征集“文明金点子”。鼓励市民贡献整治不文明行为的金点子,集思广益,为《条例》立法提供参考,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和国家卫生城市出谋划策。

  二、征集步骤

  第一阶段:征集与投票

  日期:2020年1月14日-2020年1月18日

  方式:网友可在“文明眉山”微信公众号活动页面选择最不文明的行为,也可自行输入选项中没有列举出的其他不文明行为,并贡献出您对于整治不文明行为的金点子。

  第二阶段:网络评选

  日期:2020年1月22日-2020年2月8日

  方式:主办方将征集的“不文明行为”进行统计,选出网友意见相对集中的“不文明行为”不少于30个、“文明金点子”(金点子有重复内容的,以投稿时间靠前为准)不少于20个进行公开投票。

  以上活动将在微信公众号“文明眉山”进行,眉山日报、眉山电视台及市内网络媒体、新媒体广泛刊播。

  第三阶段:专家评审

  日期:2020年2月15日前。

  方式:主办单位聘请专家综合评选出“十大不文明行为”、“十佳文明金点子”。评选结果将通过微信公众号“文明眉山”进行网络公示。

  三、征集范围

  面向全社会征集,组织或个人不限。

  四、奖项设置

  对入选的“十佳文明金点子”投稿人员给予表扬奖励,以主办方名义颁发证书和奖金,其中:一等奖2名,每名1000元;二等奖3名,每名500元;三等奖5名,每名300元。


  眉山市部分不文明行为

  一、交通秩序

  1.机动车乱鸣乱行,夜间行车不关闭远光灯

  2.随意停放车辆

  3.乘坐公交车、火车、动车不排队,拥挤抢座

  4.车辆随意变道、逆行、闯红灯

  5.车窗抛物

  6.行人乱穿马路、闯红灯

  7.斑马线不礼让行人

  二、经营秩序

  1.占道经营

  2.农贸市场外违规摆摊设点

  3.露天烧烤、大排档路边经营

  4.不诚信经营,缺斤少两、以次充好

  5.沿街叫卖高音扰民,店铺高音喇叭扰民

  三、卫生秩序 

      1.在公共设施上涂写、刻画,张贴小广告

  2.随手乱扔垃圾烟头、乱倒污物、随地吐痰

  3.公厕用后不冲水

  4.随地大小便

  5.露天焚烧垃圾、纸钱

  四、公共场所

  1.损坏公共设施

  2.采摘公共场所的花草及树木果实

  3.践踏草地、翻越护栏

  4.在公共场所衣冠不整、穿着不雅

  5.携带宠物进入公共场所,不及时清除宠物排泄物

  6.在禁烟场所吸烟

  7.公共场所大声接打手机

  五、其他事项

  1.用餐时浪费食物

  2.红白喜事大操大办、铺张浪费

  3.窗口单位工作人员态度恶劣、语言粗俗,服务态度差

  六、如果您认为还有其他的不文明行为,请留下您的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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