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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行为规范记在心 廉洁从业“九不准”

新闻来源:眉山网      

更新时间:2016-04-21 09:48: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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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网讯(记者 罗刚)为进一步规范工作人员廉洁从业行为,加强反腐倡廉建设,今年3月,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出台了《眉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明确规定交易中心工作人员不得参加与中心有业务关系公司的经营活动、有偿中介活动、投资入股等“九不准”行为,并要求其严格管理配偶、子女及其他特定关系人的行为。还明确规定实施从业承诺制度、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个人廉洁从业行为作为年度述职述廉和民主评议的重要内容等。该规定不仅充实了中心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建设,更在反腐倡廉建设“科技+制度”的探索中迈出了建设性的一步。
 
4月14日,市交易中心召开全体干部职工大会,专题部署实施工作。会上,中心纪检组组织大家逐条学习了《眉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并就落实规定提出了五点要求。一是高度重视。全体干部职工要汲取案例教训,认真反思和警醒,心存敬畏,严格遵守相关的制度和规定,每名干部职工都要签订《眉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人员廉洁从业承诺书》。二是增强自觉性。制度一经印发,就必须严格实施,务必摒弃侥幸心理,务必禁闯红线,务必自觉加以落实。纪检组要组织开展“个人履行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申报”专项活动,全体干部职工要搞好自查自纠,严格检视,认真整改。三是加强监督检查。纪检组要切实履行好相关职责,实行定期与不定期的明察暗访。四是坚持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全体干部职工要严格按照制度要求,及时填报《干部职工个人重要事项报告表》。五是加强问政责纪。领导干部要切实履行“一岗双责”,敢抓敢管,确保干成事,不出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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