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来源:国际在线
更新时间:2017-09-22 11:27:29
责任编辑:黄馨月
国际在线四川消息:为扎实推进河长制,打好水污染防治战役,改善水环境质量,眉山市东坡区集中3个月时间开展护河执法专项行动。仅一个月时间,就依法对43家“小散乱污”企业分别予以查封、断电、拆除生产设备,实行关停,今年已关停“小散乱污”企业80余家。
广泛宣传 增强护河意识
6月下旬,眉山市公安局东坡区公安分局联合环保制发了《关于禁止非法向水体排放污染物的通告》8万余张,在全区集镇、村(社区)以及河流、湖库沿线广泛张贴,并通过当地媒体广泛宣传,悬挂护河标语500余幅,制作光盘110张。同时,通过群众坝坝会等方式,全方位、多渠道的宣传,增强了群众环保意识、护河意识。
夯实队伍 延伸环保执法机构
日前,东坡区26个乡镇(街道)单独挂牌成立环境保护所,并配置2人以上工作人员,专职从事环保工作。
为提高基层环保执法人员业务能力和执法水平,7月4日至7月5日,东坡区举办为期两天的环境保护行政执法人员培训班。培训会上,眉山市区环保部门相关人员分别就全区环境现状、环保法律法规、环境行政执法流程等进行讲解;区公安、经信部门相关人员分别就查处环境违法案件、整治“小散乱污”企业进行讲解。培训会后,对园区、乡镇(街道)参训人员进行集中书面考试。
重拳出击 关停“小散乱污”企业
整治“小散乱污”企业是当前环境保护重点工作之一,是护河执法专项行动的重要内容。一个月来,根据乡镇(街道)摸排和群众投诉,东坡区环保、安监、经信、公安等部门重拳出击,开展联合执法。执法组先后前往尚义、松江、通惠等乡镇(街道)开展现场调查、勘验取证,依照《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等相关规定,仅一个月时间,就依法对43家“小散乱污”企业分别予以查封、断电、拆除生产设备,实行关停。今年已关停“小散乱污”企业80余家。
敢于亮剑 依法打击环境违法
护河行动期间,眉山市东坡区立案调查13起,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9起,处罚金49万元,发出限期整改通知书18个。2017年以来,环境违法立案查处90起,处罚金130多万元;移送公安机关行政拘留5人,移交涉嫌刑事犯罪案件1起(目前,逮捕2人,取保候审1人,监视居住2人),环境刑事案件立案数实现了市区近十年零的突破。(文 廖兴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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