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
  • 站内

国际在线:眉山东坡“三快三着力”打击环境违法犯罪

新闻来源:国际在线      

更新时间:2017-09-22 10:54:52

责任编辑:黄馨月



    针对部分不法分子以牺牲环境来换取经济利益。眉山市公安局东坡区公安分局采取“三快三着力”举措,联合环保、国土、水务、乡镇等部门强化协作,快速组建打击环境犯罪专业队伍、快速探索创新工作机制、快速形成震慑效果。成立两月就查办环境违法犯罪案件4起,刑事拘留5人,逮捕2人,移送起诉4人,治安拘留3人。

 

快速组建专业力量 解决“发力难”

 

    “在环境保护执法中,由于部门之间缺乏有效的联动执法机制,环保、公安等部门在执法过程中存在调查难、取证难、执行难的现象。我们因受限于专业能力、部门协作配合等手段制约,打击力度距群众的迫切期待存在差距。”眉山市公安局副局长、东坡区副区长、区公安分局局长王正祥在接受采访时说,公安分局着眼强化打击力度,迅速形成关于增设环境犯罪侦查大队的工作请示上报区委、区政府,积极争取区委、区政府支持来回应群众新期待。

 

    为进一步强化环境犯罪侦查工作,今年4月,眉山市东坡区编委批准设立区公安分局环境犯罪侦查大队,负责打击环保领域适用拘留人员的案件和犯罪行为,区公安分局抽调5名侦查经验丰富、具有环保工作背景经历的精干警力,充实到环境犯罪侦查大队,确保了环境犯罪有专班抓、有专人管。

 

    大队组建完成后,民警不断加强《环境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先后前往什邡等地学习交流,重点加强环境违法犯罪案件的调查取证、移送办理等方面的业务培训,环境违法犯罪案件的办理水平不断提升。 “执法取证难、现场处置难、强制执行难”等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快速形成联动机制 解决“协作差”

 

    东坡区环境犯罪侦查大队与东坡区环保局成立了联合执法小组,制发《关于建立联动打击环境违法犯罪工作相关机制的通知》,建立了联席会议制度、联络工作制度、环境执法联动制度及有奖举报、考核等多个制度机制。

 

    通过有效的工作机制运行,实现了信息资源共享,广辟了线索来源,避免了人力浪费,确保了重大(案)事件得到及时有效处置,改变了过去各自为政、松散式执法的局面。

 

    针对环保执法工作中存在的公安环保部门各自为战、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不畅,以及“执法取证难、现场处置难、强制执行难”问题,东坡区警方积极创新警务理念,与区检察院会商,规范了办案流程,从线索来源,案件会商、定性、案件移送等方面加以明晰,形成具有操作性的打击环境犯罪会商机制。

 

    环境犯罪侦查大队成立以来,东坡区公安分局、区环保局召开3次联席会议,联合对非法排放污染物的26家重点企业进行了重点检查,对存在问题的2家企业依法进行了处罚,环保部门向公安机关移送案件数量与去年同期相比增加了3倍,形成了“信息共享、协作顺畅、常态运行”的工作机制。

 

快速取得工作战果 解决“震慑弱”

 

    东坡区环境犯罪侦查大队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以实际行动保群众安全。通过引进全区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测和风险检测全部数据,发动群众开展有奖举报,与媒体互动深入社会访查等方式拓展案件线索来源,获取了一批案件重点线索,依据线索迅速侦破了生产销售假药案5起和4起环境违法犯罪案件。

 

   在实战技法的工作中,该区探索了专项打击战法,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投诉、举报、信访件和环境污染事故积极进行调查取证。对带有普遍性的环境犯罪活动进行研判分析,通过基础摸排锁定重点线索,先后参与了打击偷排污水、打击污染大气、畜禽养殖等多个专项行动,在实战中磨砺了队伍。

 

    2017年3月,眉山东坡区三明编织袋厂污水设施未正常运行,该厂生产厂长李建明擅自将厂内清洗池底部的水泥管打开,将该厂的污水直接排放至厂外的农灌沟中,排放的水污染物超过国家规定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李建明被处以行政拘留十日。

 

   王俊超在松江镇鲜滩村9组建造一养猪场,通过渗坑等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污染物,排放的水污染物超过国家规定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王俊超被处以行政拘留五日。

 

    2016年3月至2017年3月期间,何正祥在眉山市东坡区永寿镇高丰村8组将养殖产生的畜禽粪便未经处理通过非法排污口直接排放,超过国家规定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何正祥被处以行政拘留十日。

 

   邓文平在思蒙镇娴婆村租用土地建厂,伙同邓卫平、邓良如、马成才、刘松等人,在没有取得任何资质及相关许可证明的情况下,从乐山、绵阳等地大量收购、销售煤焦油,数量高达1000余吨,严重污染环境。邓文平、邓卫平、邓良如、马成才等人被依法移送起诉。

 

   东坡区警方通过积极回应民生诉求,铁拳治污,有力助推了环境安全。在短短2个多月的时间,共查办环境污染案件4起,刑事拘留5人,逮捕2人,取保候审1人,监视居住2人,移送起诉4人,治安拘留3人。(廖兴友)


信息产业部网站备案:蜀ICP备09029749号-1 眉公网备:51140002000014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号:(川)字第115号

免责声明:本站部分信息来源于互联网,如有侵权敬请告知!网友在本站发布的信息与本站无关或者不代表本站观点。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51120180003 联系电话:38166855 邮箱:msxwwb@163.com

川网公安备 51140202000199号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