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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出台主城区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工作实施办法

新闻来源:眉山网      

更新时间:2018-12-08 09:51:01      

责任编辑:陈敏


  眉山网讯(记者 黄海波)加强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是提高社会治理水平的关键环节,是改善人居环境、优化公共服务、建设美好眉山的重要内容,近日,我市出台《加强眉山主城区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工作的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以进一步加强眉山主城区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工作。

  《办法》指出,要建立政府主导、部门联动,街道主抓、业主自治和力量下沉、综合执法等三大新机制,同新时期社会治理相适应;要加强对房地产开发企业、物业服务企业和小区业主的教育引导;要通过规范业主委员会设立,加强业主委员会建设,支持业主委员会履职,发挥好业主委员会在住宅小区物业管理中的主体作用。

  在提高物业服务行业的管理水平和物业服务企业的服务质量方面,《办法》明确要规范住宅小区前期物业管理、健全物业服务行业监管机制、建立质价相适服务收费体系。《办法》还提出要集中力量重点解决好当前住宅小区物业管理中的突出矛盾问题,将严厉整治乱搭乱建等违法行为、进一步规范装饰装修市场监管和切实解决住宅小区的安全问题。

  此外,《办法》还明确,每半年召开一次市、区联席会议,每季度召开一次眉山主城区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工作专题会议,研究解决小区物业管理工作推进中的困难和问题。同时将实行市、区两级双向目标绩效考核工作机制,将小区物业管理工作纳入市、区目标绩效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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