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来源:人民网-四川频道
责任编辑:何海娟
人民网成都4月23日电 “这个涉及到党员干部‘保护伞’,必须抓紧整理登记上报!”近日,在泸州市龙马潭区纪委监委案管室,副主任熊蔺波一边填写“扫黑除恶问题线索登记表”,一边介绍区纪委和公安机关共同建立的“扫黑除恶”问题线索移送机制。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决策部署,龙马潭区纪委监委会同区公安分局建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问题线索快速移送反馈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进一步压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责任,为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
建立联系会议制度 强化责任监督
建立联系会议制度,每月召开1次业务例会,梳理汇总问题线索,交流案件查处情况,会商研究案件,分解交办线索,研究分析有关扫黑除恶的新情况、新问题等。区纪委监委和区公安分局对在办案中发现主体责任缺失、行业管理漏洞、履职尽责不力等问题,及时报告各级党委(党组)和相关职能部门,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构成违纪违法的,依纪依法严肃处理。建立党委主要领导牵头负责,纪委书记具体负责,整合纪检监察力量,加大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中违规违纪问题快速处置力度。
建立部门联动制度 线索快查快移
区纪委监委和区公安分局要全面梳理起底党的十八大以来尚未处置了结的问题线索,开展逐案排查,逐案认定。逐案排查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党员干部和其他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涉黑涉恶腐败问题、“保护伞”问题、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不力问题线索。区纪委监委在执纪监督、审查调查过程中发现的有关涉黑涉恶犯罪线索,区公安分局在查处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案件过程中,发现的有涉黑涉恶党员干部、黑恶势力“保护伞”或涉黑涉恶案件背后的腐败问题线索标识“涉黑涉恶”字样,并在3个工作日内将《问题线索移送函》及有关证据材料、涉案款物清单,按职责权限移送,做到优先受理、优先分流、快查快结。
建立签字背书制度 问题对账销号
《办法》创新性提出“签字背书”制度,即由专人负责案件线索受理、分流、办理情况进行“签字背书”,按照时间节点要求填写《泸州市龙马潭区涉黑涉恶案件逐案排查情况登记表》。案件办理过程中实行责任倒查机制,切实增强案件承办部门及人员的责任意识和担当精神。区纪委监委和区公安分局要对问题线索进行统一编号,备案在册,逐一梳理、逐一核实、精准掌握,确保问题线索不落、不漏,要相互进行对接沟通和反馈,线索处置结束后,应在3个工作日内将处理结果书面反馈;严格办案程序,把好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纪适用关,办结一件,销号一件,确保把每一起案件都办成铁案。
截止目前,龙马潭区纪委会同区委组织部对辖区现任村社区干部1950余人进行摸排,会同区公安分局召开2次专题会议,会商排查线索2条。(熊蔺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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