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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文明·曝光台】路口要“让”,千万莫“抢”

新闻来源:眉山市融媒体中心      

更新时间:2025-01-10 10:18:06

责任编辑:周婕妤


驾车通过交叉路口

到底应该谁让谁?

转弯让直行

是路口通行的基本原则

但仍有些驾驶人“抢”字当头

不减速不让行

一旦酿成事故,悔之晚矣!


案例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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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案例。

 

2024年12月31日18时许,张某某驾驶小型轿车行驶至洪雅县东岳镇东岳街十字路口处左转弯时,未让直行车辆先行,与对向小车相撞,造成两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经依法调查认定,张某某负事故全部责任。


车辆行经路口时

一定要注意观察、减速慢行

做到一慢二看三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第五十一条规定:在没有方向指示信号灯的交叉路口,转弯的机动车让直行的车辆、行人先行。相对方向行驶的右转弯机动车让左转弯车辆先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第五十二条规定:机动车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也没有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转弯的机动车让直行的车辆先行。



“让”出平安,“抢”出祸端

车辆、行人行经交叉路口

注意观察,减速慢行,文明礼让


来源丨眉山融媒记者 罗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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