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来源:眉山市融媒体中心
更新时间:2025-01-09 09:18:33
责任编辑:周刚
一处失信,处处受限!
@失信被执行人
尽快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任何规避、阻碍、抗拒执行的行为
都将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
为进一步加大对失信被执行人的惩戒力度,推进社会信用体系的建设和完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将拒不履行法院生效法律文书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进行公开曝光。
下列失信被执行人在没有履行完毕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之前,在金融贷款、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行政审批、市场准入等方面将受到严格限制,并不准其进行高消费和不准其出入国 (边) 境。
希望社会公众对被执行人下落、财产线索及违反规定进行消费的违法行为进行举报,举报电话: 028-37206837。
附:2024年第四季度失信被执行人信息表(自然人13人)
来源:丹棱县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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