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
  • 站内

当前位置:

眉山新闻网

>

新闻

>

微信精选

眉山六旬醉汉被拘5日 其今年来已数十次报假警

新闻来源:四川在线      

更新时间:2016-05-13 09:40:29      

责任编辑:


眉山六旬老汉颜强(化名)清早报警称被人所害,民警到达后发现老汉谎报警情,中午老汉又报警称自己砍死了妻子,结果又是一起报假警事件。5月12日,记者从眉山东坡区公安局获悉,违法行为人颜强被公安机关依法予以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你们快来,有人要害我!”5月10日上午7时许,眉山东坡区金花派出所民警接到辖区红陵村村民颜强(男,63岁,汉族)的报警称,有歹人害他,家里的门窗被人破坏了。民警立刻赶到现场,谁知出警民警到达现场后发现颜强家中并无被人破坏的痕迹,系颜某酒后谎报警情。民警对颜某进行了批评教育,并要求其妻子加强监管。
 
当日中午13时49分,颜强再次报警称:自己已将妻子砍死了。出警民警迅速赶往现场,发现醉酒后的颜强情绪激动,正挥舞着菜刀威胁妻子,不让妻子外出。由于现场情况紧急,围观群众较多,出警民警害怕颜强对其妻子和周围群众造成伤害,主动上前吸引颜强的注意力,将颜某引致一无人房间内,将其手中的菜刀夺下,并强制传唤至派出所接受讯问。
 
经查,从今年1月至今,颜强醉酒后曾数十次拨打电话报警,以家中被盗、有人要伤害他、家中物品被人破坏等理由谎报警情。民警在讯问时,颜某对自己酒后多次谎报警情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目前,违法行为人颜某被公安机关依法予以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金花派出所办案民警提醒,谎报警情不仅是公共资源的巨大浪费,而且是违法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5条规定: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处以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信息产业部网站备案:蜀ICP备09029749号-1 眉公网备:51140002000014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号:(川)字第115号

免责声明:本站部分信息来源于互联网,如有侵权敬请告知!网友在本站发布的信息与本站无关或者不代表本站观点。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51120180003 联系电话:38166855 邮箱:msxwwb@163.com

川网公安备 51140202000199号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