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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举行

新闻来源:      

更新时间:2024-08-30 18:18:34

责任编辑:张莉


8月30日,眉山市第五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十五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刘先伟主持会议,副主任立胡左格、王晓丽、肖巍、王泽文、何万高,秘书长李勇刚及常委会委员共35人出席会议,出席人数符合法定人数。

第一次全体会议听取了市人民政府关于2024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2024年1-6月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2023年决算情况的报告、关于2023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市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眉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的决定(草案)、市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眉山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审查报告(草案),对市人民政府办理《眉山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检查〈眉山市三苏遗址遗迹保护条例〉贯彻实施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情况的报告进行了满意度测评。常委会组成人员进行了分组审议。

第二次全体会议通报了有关审议情况,表决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眉山市2023年市级决算的决议、市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眉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的决定、市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眉山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审查报告。

会议还表决通过了人事议案,举行了宪法宣誓仪式,刘先伟向新任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颁发了任命书。会前,与会人员集中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

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孙剑,市政协副主席祝明洪,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付宝,市监察委员会、市人民检察院和东坡区人大常委会、市级相关部门负责人等列席会议。

来源 | 眉山日报全媒体记者 彭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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