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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时代“枫桥经验”眉山实践系列报道⑦丨东坡区人民法院:调解纠纷“抢单”认领 打开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新局面

新闻来源:      

更新时间:2023-11-13 18:28:09

责任编辑:杨熹


 调解现场。

“调解员只需打开微信登入‘智调助手’小程序,就可以在线进行抢单选案,矛盾纠纷基本情况、调解期限、补助金额等信息一目了然、随时随地都可查看。抢单成功后,系统还会通过‘12368’热线实时发送短信确认......”11月13日,走进东坡区人民法院调解中心,东坡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吴燕伶向记者现场演示了该中心独特的“一站式”解纷“抢单制”分案模式流程。

近年来,东坡区人民法院依托线下调解中心和线上“智调助手”,坚持将矛盾化解在诉前,推动现代科技与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深度融合,用低解纷成本换来高解纷效率,在每一起案件中点燃“司法为民灯”,不断提升司法为民服务水平,满足群众多元的司法需求,为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贡献了“眉山经验”。

及时匹配 推动纠纷高效化解

“对于这一‘抢单制’分案模式,调解员可以自行选择案件进行调解吗?如果案件情况复杂,没有调解员抢单怎么办?”面对记者的提问,吴燕伶进一步解释道:“我们会根据调解员的特长,将他们分为家事、人身损害等7个专业组和1个综合组,依照案件特性定向推送给相关专业组的调解员,如果2日内无人抢单,案件则自动推送给专业性更强的综合组,起到兜底作用,确保件件不落空。”吴燕伶表示,调解员抢单成功后需要在20日内完成调解,调解成功的案件按难易程度获得200至500元不等的补助金额,而未调解成功的案件均会自动转为立案,保障了当事人的诉讼权利。

“抢单制”分案模式在尊重调解员时间安排、专业特长的同时,以明码标价的补助金额最大限度地激发了调解员的竞争积极性,破除了传统坐班式调解的疲态,形成正向梯次激励。

据悉,目前东坡区人民法院调解中心整合全区个人调解工作室、行业调解组织、法律职业群体等市场解纷力量,已与24个调解组织签订合作协议,聘请退休法官、司法所长、专职律师、个人调解员等59名专业人员入驻中心,可对诉前、诉中、执行中的民商事案件甚至部分行政诉讼案件进行调解。据统计,该中心正式运行至今共分流同期递交诉状的民商事案件9162件,分流率达60%。其中,自愿抢单4576件,指定分案4586件;调解成功4093件,其中当事人自愿撤回立案登记1709件,平均调解时间15天,形成了“即时调解、当天立案、同步审查、立等可取”的高效调解模式,有效解决了诉讼时间长、程序繁琐等难题。

 调解现场。

为民解忧 赢得群众不断点赞

高效调解赢来的是群众的不断点赞。“整个办案过程中,我们的合法权利受到了法律保障,我们对案件的结局非常满意,本案整个调解程序充分体现了贵院司法为民的宗旨和公正、廉洁、高效的司法新形象,为建设和谐社会树立了优秀的工作典范……”11月6日一早,东坡区人民法院调解中心收到了一封“热腾腾”的感谢信,来信人正是不久前调解中心化解的一起服务合同纠纷的当事人赵某。

据了解,因该案金额不大,且证据较充分,东坡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建议赵某尝试通过诉前调解方式化解,安排特邀调解员范素珍进行诉前调解工作。

因被告侯某在成都,近期内不便于到眉山与原告面谈,经调解员多次沟通,双方采取了远程调解方式,经人民法院调解平台最终达成调解协议,赵某自愿撤回立案登记。该案仅花费一周多时间便尘埃落定,既充分保障了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也体现了司法服务便民化。 

“下一步,东坡区人民法院调解中心将继续坚持‘司法为民’理念,提升诉前调解工作实效,深入推进‘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建设;不断弘扬和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将矛盾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诉前,减少诉讼案件增量,提升诉前调解效率,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同时体会到司法温度。”吴燕伶表示。

来源丨眉山日报全媒体记者 杜欣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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