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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2-08-02 15:05:09
责任编辑:雷尧
日前,眉山日报全媒体记者从市民政局获悉,经市政府研究决定,自2022年8月1日起,眉山市建立三、四级智力、精神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凡持有效第二代残疾人证、残疾等级为三级或四级、残疾类别为智力或精神残疾的眉山市户籍残疾人,均可到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乡镇申领该项补贴。
补贴对象
有眉山市户籍、持有效第二代残疾人证、残疾等级为三级或四级、残疾类别为智力或精神残疾的残疾人。
补贴标准
每人每月不低于50元。
执行时间
自2022年8月1日起执行。
申领程序
由残疾人向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受理窗口提交书面申请。残疾人的法定监护人,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所在村(居)民委员会或其他委托人可以代为办理申请事宜。
乡镇(街道)受理护理补贴申请并进行初审,初审合格材料报县(区)级残联审核,县(区)级残联审核后报县(区)级民政部门审定,县(区)级民政部门审定合格后,由乡镇(街道)进行公示,并录入全国残疾人两项补贴信息系统。
护理补贴通过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社会保障卡“一卡通”按月发放。资格审定合格的残疾人自递交申请当月计发补贴。
三、四级智力、精神残疾人护理补贴认定申请“跨省通办”工作,实行以任意地申请、户籍地审核审定及发放的形式办理。
来源丨眉山日报全媒体记者 杨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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