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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1-09-29 23:02:54
责任编辑:陈文君
9月29日,眉山市第四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十八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刘十庆主持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万忠、李建章、李永高、王晓丽、宋仕祥,秘书长阳运良及常委会委员共34人出席会议。
会议决定接受王景弘辞去眉山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
会议表决通过了人事任免事项,决定任命李建兴为眉山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李东武为眉山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
会议还举行了宪法宣誓仪式,刘十庆向新任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颁发了任命书。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刘先伟,市政协副主席立胡左格,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易晓东,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于强,市监察委负责人列席会议。
眉山日报全媒体记者 彭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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