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来源:眉山在线
更新时间:2021-05-27 15:46:50
责任编辑:卫琳霞
记者从市民政局获悉,为贯彻落实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进一步加强对全市留守困境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力度,近日,我市民政局、市检察院、市教体局、市公安局和市妇联五部门联合印发《眉山市开展“快乐小东坡——守护成长”困境留守未成年人保护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明确从5月底至今年12月,我市将开展困境留守未成年人保护专项行动,实现全市留守困境未成年人得到有效帮扶,健康成长环境得到显著优化。
《方案》要求,全市要严格排查全市范围内的农村留守儿童、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未登记户口未成年人、失学辍学未成年人、监护缺失类未成年人、疑似被拐未成年人和遭受侵害的未成年人八类人群,对于留守困境未成年人,要严格落实家庭监护责任、强制报告责任、临时监护责任、户口登记责任和控辍保学责任,落实留守困境未成年人基本生活保障,依法打击遗弃行为和拐卖儿童行为。
根据《方案》,本次专项行动将划分为四个阶段,第一阶段为动员部署阶段,要求全市各县(区)要细化分解专项行动方案,制定具体工作措施;第二阶段为精细排查阶段,要求今年6月至9月,各县(区)要统筹基层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妇联干部等,全面开展8类重点留守困境未成年人排查并建立花名册;第三阶段为精准保护阶段,要求在今年10月至11月,对排查出的8类人群按规定给予相应保护、帮扶和政策保障,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最后阶段为巩固深化阶段,要求各县(区)总结经验做法,研究并确定巩固措施和方案。
为保证行动落地见效,《方案》还对此次专项行动提出了相关要求。
眉山日报全媒体首席记者 李幸 实习生 马易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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