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来源:眉山网
更新时间:2020-10-26 21:04:48
责任编辑:马诗雨
眉山网讯(记者 李幸)10月26日,眉山市第四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十二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刘十庆主持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万忠、李建章、李永高、王晓丽、宋仕祥,秘书长阳运良及委员共38人出席会议。
会议对市人民政府办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实施情况的审议意见情况,关于2018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审议意见情况,以及市人民政府、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办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的审议意见情况进行了满意度测评。
会议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全市民营经济发展情况的报告、关于眉山市2019年度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报告、关于全市医疗保障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2020年度民生实事票决项目推进情况的报告,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风景名胜区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
会议表决通过了个别代表资格审查报告和人事任免议案,并举行了宪法宣誓仪式,向新任命人员颁发了任命书。
市政府副市长王淑琳,市政协副主席立胡左格,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吴良军,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吕皓,市监察委员会相关负责人,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各委室负责人和市级有关部门负责人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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