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来源:眉山网
更新时间:2020-04-23 10:48:46
责任编辑:毛馨怡
眉山网讯(记者 黄海波)为弘扬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繁荣全市文学艺术创作,为建设文化强市做出积极贡献,近日,眉山市印发《眉山市苏东坡文学艺术奖评奖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提出眉山苏东坡文艺奖按届设置作品奖和特别奖两项,每三年评选一次。
眉山苏东坡文学艺术奖是眉山市人民政府颁发的眉山文学艺术专业奖项。《办法》指出,其作品奖参评对象为全市公民个人或单位、企业以及其他社会机构组织创作的文艺作品。特别奖参评对象为市内公民个人或单位、企业以及其他社会机构组织创作的文艺作品,市外公民个人或单位、企业以及其他社会机构组织创作的眉山主题的文艺作品。
《办法》明确,眉山苏东坡文学艺术奖作品奖奖项设置分为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优秀奖4个等次。另设置新人作品奖,用于鼓励18周岁以下的青少年文艺创作者。参评作品包括文学(含网络小说)、美术、书法、摄影、音乐(含网络数字音乐)、舞蹈、戏剧、曲艺、民间文艺等9个艺术门类。奖金额度分别为一等奖2万元、二等奖1万元、三等奖0.5万元、优秀奖0.3万元、新人奖0.2万元。特别奖每件获奖作品奖金额度5万—10万元。
《办法》自2020年5月17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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