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来源:眉山网
更新时间:2020-02-09 15:10:04
责任编辑:雷尧
当前,面对疫情扩散的严峻形势,全国人民上下一心,众志成城,打响了坚决抗击疫情的阻击战。但就在这关键时刻,却出现了极个别不和谐的声音和画面,给防控工作带来了风险。
今天,小编收集整理了一些反面例子。
(一)
2月6日,四川省眉山市东坡区通惠派出所查处一起殴打他人案。
经查,违法行为人吴某,51岁,女,现居住在长安中路一小区。2月6日下午15时许,吴某在外面遛狗回到小区,后因与正在进行防疫工作的网格员咨询进出办卡相关问题时发生口角,吴某动手抓扯网格员头发并对网格员进行殴打,致其受伤。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公安机关已依法给予吴某行政拘留7日,并处300元罚款的处罚。
(二)
1月30日上午10时30分,河南省信阳市光山县派出所民警在辖区开展疫情防控工作时发现,孙铁铺镇312国道路边一家洗车店违反光山县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关于暂停部分经营性场所的通告》要求,擅自对外营业。
检查民警当场责令该店店主谈某(女, 50岁,家住孙铁铺镇孙铁铺村)立即关停,谈某置之不理,反而辱骂民警,并用力撕扯民警衣服,阻碍民警正常执法。当日,光山县公安局依法将谈某行政拘留10日。
(三)
2月1日,犯罪嫌疑人金某(贵州人)驾车通过浙江省金华市义乌市佛堂镇金义东泽塘卡点时,以冲卡方式阻碍民警依法执行职务,导致执勤人员受伤。
金某因涉嫌妨害公务罪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四)
2月3日,四川省南充市顺庆区舞凤城管中队队员在街头巡逻期间劝说一男子戴口罩,反被男子辱骂,其中一名城管队员还被男子用折叠剪刀刺伤。
目前,犯罪嫌疑人黄某已被市公安局顺庆区分局依法刑事拘留,被刺伤城管队员还在医院接受治疗,无生命危险。
(五)
1月27日13时许,甄某某在山东省烟台市福山区东厅义村东口防疫卡点驾驶电动三轮车冲卡,将连接绳子的桌子带倒损坏,并不听工作人员制止继续驾车行驶,将他人车辆划坏。
福山公安分局依法对其行政拘留十日。
(六)
2月3日11时许,杨某某在山东省烟台市莱阳市冯格庄街道金辉嘉园小区门口,因物业工作人员按照防疫要求让其登记发生争执,将物业工作人员手机打掉,又将小区门口的告示撕下,并将告示牌用脚踹烂。
莱阳市公安局依法对其行政拘留十二日。
(七)
1月28日晚,在渝蓉高速璧山下道口检查站处,一辆渝D牌照小型轿车内一酗酒人员及其亲属因嫌排队时间久,耽误了自己的时间,竟对正在尽职尽责履行职责的检查站工作人员进行恶意辱骂。
二人无视执法人员的劝阻和警告,持续采取语言讥讽、肢体阻挠等方式妨碍检查站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时间长达15分钟,严重影响了疫情防控工作的正常开展。29日凌晨,重庆市璧山区公安局河边派出所依法给予了违法行为人田某某行政拘留5日、对罗某某作出了治安处罚。
(八)
1月26日19时,在山东省济宁市微山县马坡镇曹坊村东村口进村疫情防控劝返点,违法人员陈某臣与陈某帅、李某在行驶至该地点时,陈某臣、陈某帅拒不配合疫情检查工作,并无故滋事,对站点值守的村干部进行辱骂、殴打,在疫情高发期间,严重影响了正常防疫工作,影响恶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第四项之规定,违法人员陈某臣、陈某帅均被依法处于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
最后
小编温馨提醒
当前,正是阻断疫情蔓延扩散的关键阶段。对广大市民来说,“待在家里不出门”就是对个人、家庭、社会的最大负责,对疫情防控的最大支持。我们一起自觉做好以下几点:
防控疫情
人人有责
中国加油
武汉加油
眉山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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