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网讯(记者 彭林)今(30)日,眉山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举行第二十五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刘十庆主持会议,副主任李建章、李永高、王晓丽、宋仕祥,秘书长徐智勇及常委会委员共36人出席会议。
第一次全体会议上,对市人民政府办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2018年全市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关于食品加工产业发展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关于2019年十项民生实事票决项目推进情况的审议意见》情况进行满意度测评,对市中级人民法院办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全市法院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工作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情况进行满意度测评。听取了市人民政府《关于2018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报告》《关于2019年全市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关于眉山市市本级2019年预算调整情况的报告》《关于办理市四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情况报告》;听取了《眉山市物业管理条例(草案)》(三审稿)修改情况和主要问题的报告、《关于召开眉山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的决定(草案)》;听取了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审查的报告(草案)和有关人事任免议案。
随后,常委会组成人员进行了分组审议,认真审议了各项报告和议案,还对市人民政府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情况进行了专题询问。
第二次全体会议上,对市级有关部门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情况进行了满意度测评;通报了满意度测评结果和有关审议情况;表决通过了《眉山市物业管理条例(草案)》《关于批准2019年市本级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关于召开眉山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的决定》;表决通过了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审查报告和有关人事任免议案,举行了宪法宣誓仪式,向新任命人员颁发了任命书。
会前,与会人员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察委员会主任张力,市人民政府副市长罗毅、肖忠良,市中级人民法院代理院长吴良军,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吕皓,各区县人大常委会负责人,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各委室负责人和市级有关部门负责人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