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网首页
更多
当前位置:
眉山新闻网
>
新闻
眉山新闻
新闻来源:眉山网
更新时间:2019-12-28 11:48:32
责任编辑:任枫枫
12月26日,丹棱县人民法院依法对被告人刘福惠等40人犯敲诈勒索、聚众斗殴、寻衅滋事等罪一案公开宣判,判处刘福惠有期徒刑二十四年,并处罚金二十六万三千元;对其他39名被告人分别判处十五年至一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及罚金。
经丹棱县人民法院审理查明,刘福惠为实施犯罪,通过收徒弟、结亲家、称兄道弟等方式聚拢胡伟、胡玉龙、罗志强等社会闲杂人员,逐步形成了以刘福惠为首要分子,周水明、胡伟、胡玉龙等17人为成员的恶势力犯罪集团。
2011年以来,该犯罪集团成员及其他被告人在丹棱县及周边县城为非作恶、欺压百姓,多次实施了敲诈勒索、聚众斗殴、寻衅滋事、开设赌场等违法犯罪行为。
眉山网记者 王琴
相关推荐
我市举办群众合唱交流展演
保障道路交通安全 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我们的中国梦”文化进万家活动走进基层
眉山首届书画新人新作展在市美术馆开展
精彩专题
信息产业部网站备案:蜀ICP备09029749号-1 眉公网备:51140002000014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号:(川)字第115号
免责声明:本站部分信息来源于互联网,如有侵权敬请告知!网友在本站发布的信息与本站无关或者不代表本站观点。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51120180003 联系电话:38166855 邮箱:msxwwb@163.com
川网公安备 51140202000199号
扫一扫
或在手机浏览器输入 www.mshw.net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