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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第三巡察组巡察市妇联党组工作动员会召开

新闻来源:眉山网      

更新时间:2019-12-09 09:23:05

责任编辑:雷尧



  眉山网讯(记者 古良驹)根据市委关于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12月3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巡察市妇联党组工作动员会召开。市委第三巡察组全体成员、市委巡察办有关人员,市纪委监委派驻市住建局纪检监察组负责人,市妇联党组成员、机关全体干部职工、退休职工代表,各区县妇联党组主要负责人参加动员会。


  会议强调,巡察工作是新时代党内监督的制度性安排,是贯彻落实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的具体行动,意义重大。市委第三巡察组要坚决贯彻市委决策部署,按照政治巡察要求,坚持问题导向,围绕“四个落实”,扎实做好巡察工作;市妇联党组要充分认识开展巡察的重要意义,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积极支持配合,确保巡察取得实效。


  市妇联党组主要负责人表示,市妇联党组及领导班子成员、全体干部职工一定要提高政治站位、端正工作态度,切实增强接受巡察、支持巡察工作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全力支持、主动接受巡察监督,坚决保障巡察工作顺利开展;正视问题、认真整改,对巡察组发现反馈的问题立行立改、即改即复、件件落实。


  据悉,市委第三巡察组对市妇联党组的巡察时间为14个工作日。巡察期间(12月3日至12月20日)设专门信访电话19982668601,电子邮箱msswd3xcz@sina.com,并在市政大楼主西3楼电梯口设置了征求意见箱。巡察组每天受理电话时间为早上8:00—晚上8:00。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四川省市(州)、县(市、区)党委巡察工作办法》规定,第三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市妇联领导班子及其成员、重要岗位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由市妇联和有关部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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