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来源:眉山网
更新时间:2019-08-14 08:54:51
责任编辑:雷尧
眉山网讯(记者 黄海波)为确保眉山高新技术产业园区(以下简称眉山高新区)创建为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以下简称国家高新区)工作高效有序开展,日前,我市印发《眉山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创建国家高新技术开发区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明确了创建国家高新区的创建工作目标、重点任务、工作要求等。
《实施方案》提出,要加大创建基础工作力度。理顺眉山高新区党工委、管委会管理体制。加快创建国家高新区规划编制工作,完成眉山高新区发展战略规划、产业发展规划、主申报材料编制;完成眉山高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工作,按规划组织实施;完成眉山高新区全域规划环评编制工作。要加强创新体系和创新平台建设,完成眉山高新区规划展馆和管委会办公场所选址及装修装饰建设工程,加强眉山高新区创建政策文件汇编工作,加强眉山高新区创建指标统计工作,加快“以升促建”工作。
《实施方案》要求,各级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国家高新区创建工作,主要领导为创建工作第一责任人,全力支持配合,形成工作合力;要按照职责分工,切实加强眉山高新区的建设和对创建工作的统筹,紧扣创建工作各项指标要求和时限要求开展工作,确保各项创建工作顺利推进。各成员单位要落实专人负责创建工作,确保各项工作安排落到实处,按时提供相关材料。
力争按照“一年启动申报、两年攻坚达标、三年创建成功”的工作目标,实现2019年启动眉山高新区创建国家高新区申报工作,并通过省政府审定,报国务院备案。2020年强化“以升促建”工作,达到创建标准,争取进入国家高新区升级名单。2021年,通过科技部复审,获得国务院批准,成功创建为国家高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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