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
  • 站内

当前位置:

眉山新闻网

>

新闻

>

眉山新闻

我市首部城市管理地方法规2019年1月1日起实施

新闻来源:眉山网      

更新时间:2018-12-27 08:02:20      

责任编辑:赵娜娜


  眉山网讯(记者 蒋萍)昨(26)日,我市召开《眉山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宣传贯彻会,进一步推动条例学习宣传,提高全社会增强维护市容和环境卫生的法治观念。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永高出席会议。

  记者获悉,该条例是我市获得地方立法权后,制定出台的首部城市管理地方法规,为依法治理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提供了更加充分的法律依据。据悉,该条例已于12月7日正式颁布,将于2019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

  该条例共七章,六十七条。包括总则九条,明确适用范围;市容和环境卫生责任四条,细化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市容管理二十五条,规定各种占用道路的禁止行为;环境卫生管理十三条,对影响环境卫生的行为等作出规定;执法保障和监督五条,规定执法权限、原则和规范等;法律责任十条,对上位法做衔接规定;附则一条,规定条例生效时间。对街道容貌、临街建筑物容貌、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废弃物,其他公共场所、公共场所环境卫生、废弃物、环境卫生设施等市容市貌和环境卫生管理方面进行了规范。

信息产业部网站备案:蜀ICP备09029749号-1 眉公网备:51140002000014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号:(川)字第115号

免责声明:本站部分信息来源于互联网,如有侵权敬请告知!网友在本站发布的信息与本站无关或者不代表本站观点。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51120180003 联系电话:38166855 邮箱:msxwwb@163.com

川网公安备 51140202000199号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