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来源:眉山网
更新时间:2018-07-18 10:15:21
责任编辑:罗思源
眉山网记者 李幸 文/图
在家也能安心养老,雷庆和(左)感到很踏实。
7月13日,家住东坡区太和镇建国村的76岁老人雷庆和刚从镇上医院开了些感冒药回到家。连日来的阴雨天气让他身体欠佳,已经连续去了三次医院。但扣除报销部分,他自己几乎没花什么钱。
“党和政府的政策好,像我这样本来无依无靠的人生活有了保障,生病也能报销,能在家安度晚年。”雷庆和说。他口中的好政策,正是眉山市实行的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政策和医保财政兜底政策。
膝下无子女,和老伴相依为命的雷庆和夫妻原本符合到集中养老点养老的条件,但两人都不愿离开家,因此选择居家养老。2010年,雷庆和被纳入“农村特困人员”,享受农村特困人员供养。8年里,他的供养标准从最初的300元/月逐步提升到400元/月。加之自己每月的退休金以及新农保补贴,能够保障自己与老伴在家养老。
与此同时,根据全市《城乡困难群众医疗救助暂行办法》,农村五保对象、城镇“三无”人员、孤儿患重大疾病住院、重大疾病门诊、普通疾病住院及特殊疾病门诊,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政策范围内的费用中,经各类保险报销后个人负担的费用,按照100%救助;城乡低保对象患重大疾病住院及重大疾病门诊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政策范围内费用中,经各类保险报销后的个人负担费用,按照不低于70%救助,救助封顶线不低于20000元。因此,尽管近年来因年龄而身体状况不太好,雷庆和对生病却也不再担忧。“前两年我因为肺气肿和冠心病到城里看病,报销了绝大部分医疗费,个人完全能够承担余下部分。”他说。
据了解,目前,我市户籍人口352万当中,60岁以上老人75.73万人,老龄化率达到21.41%;农村特困人员20169人,生活不能自理特困人员2306人,占比11.4%。除集中供养外,还有约22%的特困人员属于居家养老。日渐完善的生活补助和医疗政策,让如雷庆和一样的老人在家也能够安度晚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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