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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棱发布“开门红”十条措施 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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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1-02-21 10:57:26

责任编辑:熊莉


  眉山网讯(记者 王琴)2月18日,记者从丹棱县获悉,为进一步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全力做好稳岗留工,奋力实现2021年“开门红”,近日,丹棱县印发了《丹棱县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奋力实现2021年“开门红”十条措施》(以下简称《十条措施》)的通知,对农业、工业、三产、建筑等方面给予资金补助。

  在助力农业增效方面,该县全力鼓励农产品销售,支持全县各类经营主体(含个人)利用各大电商平台、微平台、自媒体(含微商)销售农产品。一季度实际成交金额达到100万元给予基础奖励0.5万元,在此基础上,每增加100万元,奖励0.1万元。对销售额达到2000万元及以上、3000万元及以上、5000万元及以上的,同时分别给予1万元、2万元、3万元的突出贡献奖。该项奖励为单项奖励。

  在生猪保险补助方面,《十条措施》规定2月18日至6月30日期间,对县域内规模和适度规模养殖场新增能繁母猪、育肥猪购买生猪保险进行补助。其中:新增能繁母猪6至100头,按15元/头补助,101头以上,按10元/头补助;新增商品猪51至500头,按7元/头补助,501头以上,按5元/头补助;对每个养殖场实行阶梯补助方式。

  在支持工业加速方面,该县将在春节加班、融资贴息、工业用电、工业用气四个方面进行补助。《十条措施》规定,该县将对全县春节期间(2月11日—17日)“不停产、晚停产、早开工”正常生产的工业企业,按企业职工实际上班人数给予企业定额春节加班补助。每天在岗职工在30人以下的给予2万元春节加班补助;31至50人的给予3万元春节加班补助;51人至100人的给予5万元春节加班补助;101人以上的给予8万元春节加班补助。对2021年一季度产值同比增长15%以上,有市场、有订单,且不亏损的工业企业,给予新增流动资金贷款贴息和票据贴现费用一次性补助,单个企业补助不超过10万元。对2021年一季度产值同比增长15%以上,2021年一季度较去年同期新增工业用电量10%以上,给予一次性新增电费补助,单个企业补助不超过10万元。对2021年一季度产值同比增长15%以上,2021年一季度较去年同期新增工业用气量10%以上,给予一次性新增气费补助,单个企业补助不超过10万元。

  在拉动三产消费方面,该县还将对限额以上服务业、商贸企业(含个体)在春节期间持续正常营业6天(含6天)以上的,给予该企业(含个体)1万元奖励。与此同时,在一季度限额以上商贸企业(含个体)中,营业额增速25%及以上的企业、营业额增速15%及以上的个体,以增速从高到低按企业、个体总数的40%、60%设置一、二等奖,分别给予企业2万元、1万元和个体1万元、0.5万元的一次性奖励;限额以上营利性(含非营利性)服务业企业营业额增速30%及以上的企业,以增速从高到低按企业总数的40%、60%设置一、二等奖,分别给予2万元、1万元的一次性奖励。此外,该县还针对在丹棱县注册登记的批发、零售、住宿、餐饮、文化娱乐等商家,开展2021年“消费促进季”消费券投放活动,投放电子消费券资金100万元,促进经济回暖向上。

  在促进建筑提质方面,该县还对2021年一季度建筑业总产值同比增长15%以上的,一次性补助1万元;房地产销售同比增长15%以上的,一次性补助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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