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来源:眉山网
更新时间:2024-06-07 22:52:13
责任编辑:毛馨怡
6月7日,市委召开警示教育会,对市级领导干部和眉山天府新区、各县(区)、市级各部门(单位)主要负责同志等进行警示教育,市委书记胡元坤主持会议并讲话。他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重要论述,认真落实省委警示教育会精神,持续深化以案说德、以案说纪、以案说法、以案说责,坚持党性党风党纪一起抓,教育制度监督齐发力,把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长期坚持下去,进一步增强拒腐防变的自觉性和坚定性,不断巩固发展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会上,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重要论述和省委警示教育会精神,通报了我市违纪典型案例和纪律审查工作情况并进行深刻剖析,与会人员集中观看了警示教育片。
胡元坤在讲话中指出,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重要论述,内涵丰富、思想深刻,为加强新时代党的建设、推进党的自我革命指明了前进方向,为党纪学习教育提供了根本遵循。省委召开警示教育会,对从违纪典型案例中汲取深刻教训、抓好整改整治作出安排部署。我们要把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作为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重要任务,认真落实省委警示教育会精神,结合学习贯彻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组织党员干部深学细悟、研讨交流,紧密联系实际、抓好贯彻落实,推动党纪学习教育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胡元坤指出,要坚持以案为鉴,深刻认识开展警示教育的极端重要性。警示教育是全面从严治党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是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重要一环。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警示教育工作,发表系列重要讲话、作出系列重要指示,经常列举反面典型的人和事,为全党上下在思想上划出红线、在行为上明确界限。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要站在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深刻认识开展警示教育是党纪学习教育的题中之义、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必然要求、是推动眉山高质量发展的迫切需要,时刻用党纪“戒尺”警醒约束自己,不断增强政治定力、纪律定力、道德定力、抵腐定力。
胡元坤指出,要从严对照检视,自觉将党规党纪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要对照政治纪律看忠诚,做到立场坚定、严守规矩。把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挺在前面,旗帜鲜明把讲政治体现到落实好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省委决策部署上来,坚决查处“七个有之”问题,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要对照组织纪律看党性,做到执行有力、步调一致。认真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持续强化党员干部组织观念,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党内组织生活等制度规定,引导党员干部在思想上认同组织、政治上依靠组织、工作上服从组织、感情上信赖组织、行动上捍卫组织。要对照廉洁纪律看自律,做到严守底线、干净清白。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紧盯腐败问题易发多发领域,综合运用巡察、审计等监督成果,抓早抓小、防患未然,切实纠治花样翻新的“新型腐败”、隐性腐败和亲清不分的政商勾连等问题。要对照群众纪律看宗旨,做到见人见事、为民造福。认真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着力解决好群众急难愁盼,聚焦重点领域深入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加强对惠民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不断提升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要对照工作纪律看担当,做到勤勉敬业、真抓实干。鲜明“政治过硬、实干实绩、群众公认”导向,把严守工作纪律贯穿于实际工作中、落脚到干事创业上,持续用力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做到依法用权、谨慎用权、干净用权。要对照生活纪律看操守,做到作风正派、品行高尚。持续锤炼道德修为,慎独慎微慎行,时刻严格约束自己,守好交往关、净化朋友圈,抓好家庭家教家风建设,以修身齐家为干事创业营造巩固“后院”。
胡元坤指出,要强化综合施治,确保党的纪律建设取得更大成效。要压实责任形成工作合力。各级党委(党组)书记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要严格落实“一岗双责”,纪检监察机关要履行好监督专责,组织部门要履行好干部管理责任,相关职能部门要强化协作,共同构建严抓严管、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要聚焦重点严惩腐败问题。围绕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领域,突出“一把手”、年轻干部等重点对象,扎实开展专项整治,推动反腐败斗争从个案清除、重点惩治向系统整治、全域治理提升转变。要建章立制实现常态长效。针对管理监督“薄弱点”、问题易发“风险点”,紧扣关键环节,完善制度机制,优化工作流程,强化源头防控,及时总结运用有效经验,把制度建设融入本地区、本行业治理之中。要以文化人涵养新风正气。大力传承弘扬东坡廉政理念和三苏好家风,引导党员干部怀德自重、清廉自守。坚持严管和厚爱相结合,精准运用“四种形态”,落实好“三个区分开来”,努力让担当作为、真抓实干在全市蔚然成风。
来源 | 眉山日报全媒体记者 段小锋 雷同
信息产业部网站备案:蜀ICP备09029749号-1 眉公网备:51140002000014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号:(川)字第115号 网站支持IPv6
免责声明:本站部分信息来源于互联网,如有侵权敬请告知!网友在本站发布的信息与本站无关或者不代表本站观点。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51120180003 联系电话:028—38166899 网络侵权举报电话:028—38166899 举报邮箱:346536593@qq.com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