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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神县:“首违不罚”清单新增12项 创造良好经济发展环境

新闻来源:眉山网      

更新时间:2019-06-22 09:06:26

责任编辑:雷尧



  眉山网讯(记者 王丽)6月21日,记者从青神县2019年企业服务日暨首查不处执法清单培训会获悉,继5月14日该县市场监管局公布32项轻微违法违规经营行为“首违不罚”清单后(眉山日报5月21日一版以《青神县在全省首推“首违不罚”清单》为题报道),该县应急管理局也于日前公布企业轻微违法违规行为“首违不罚”清单。至此,44项轻微违法违规行为被列入该县“首违不罚”清单。


  据了解,该县应急管理局公布的“首违不罚”清单,包含一般生产经营单位未将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向从业人员通报的、生产经营单位未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一般生产经营性单位未定期组织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演练的等12项轻微违法违规行为。


  “企业受到行政处罚,不仅仅是钱的问题,关键是企业信誉等级、银行融资、参加项目投标等都要受到影响。”参加完当天的培训,一机械制造企业负责人感触很深,就在去年,该企业就因受到行政处罚,被取消了所有补助政策,企业为此付出了近40万元的损失。“‘首违不罚’很人性化,让我们能边整改边正常生产。”在他看来,法律、法规红线不容触碰,但执法部门确实也应区分违法的行为、性质和造成危害程度,不应一概以罚以处了之。


  “首违不罚”意味着企业可以“逍遥法外”?“‘首违不罚’是附有一定条件的,只适用于轻微违法违规行为,对于危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以及危害人身和财产安全的违法行为,就必须依法依规予以处罚。”青神县市场监管局局长陈骏说,比如,清单中就不包括涉及食品、药品行业和人员密集场所的违法违规行为,“我们对这类违法行为的态度始终是‘零容忍’,将依法实行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从重、从快、从严处罚,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


  “首违不罚”也不等于撒手不管。据介绍,对于已适用“首违不罚”的经营者未停止违法违规行为或在规定期限内未改正的,监管部门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予以立案查处,切实维护公平有序的市场秩序。


  此外,包容审慎的同时,青神县还明确,企业要建立“环保管家、安全保姆”服务制度,通过购买服务方式,引进专业技术力量,提升企业环保生产、安全生产的能力;园区和乡镇要进一步建立健全环保、安全网格化监管制度,加大对园区、乡镇监管员培训,提高监管水平,增强发现问题的能力,通过网格监管员巡查帮助企业发现问题,及时整改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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