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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公示

眉山市农业局关于印发眉山市农业生态环境网格化环境监管实施方案的通知

新闻来源:      

更新时间:2018-06-07 09:46:20      

责任编辑:何海娟


  各区县农业(农牧)局、农机局,局属各单位:

  现将《眉山市农业生态环境网格化环境监管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眉山市农业生态环境网格化环境监管实施方案

  眉山市农业局

  2018年5月31日

  眉山市农业生态环境网格化环境监管实施方案

  根据市政府《关于印发〈眉山市网格化环境监管实施方案〉的通知》(眉府办函〔2015〕130号)和市环委会《关于印发〈眉山市网格化环境监管工作考核细则〉的通知》(眉环委办〔2018〕14号)要求,结合农业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职能职责,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无缝对接、全面覆盖、责任到人”的原则,通过落实网格化管理措施,进一步强化全市农业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完成省农业厅下达的生态环境保护各项工作目标和市环境保护委员会下达的网格化环境监管工作任务。

  二、网格划分及任务分工

  设置市农业局和各区县农业局两级监管网格,建立“划片包干、定人定岗、定位定责”的监管体系,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网格化管理责任制。

  (一)纵向网格及工作职责。

  一级网格:建立以市农业局为责任主体的一级环境监管网格,市农业局主要负责人为一级网格的总负责人,分管领导为一级网格责任领导,局属相关科站为一级网格员。负责指导二级网格的建立和运行,监督本级网格内责任单元履职情况,对其工作业绩进行考核评价,负责协调由多个部门才能完成的统一行动。本级责任单元职责,承担本部门环境监管任务,向其他责任单元及时移交不属于本部门环境监管职责范围的污染信息,并提出处理建议。负责向责任主体汇报有关环境保护的重大事项,并向其提出应由各个部门联合执法的意见建议。

  二级网格:建立以各区县农业局为责任主体的二级环境监管网格,由各区县农业局局长为二级网格的负责人。负责各自管理辖区的农业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落实监管方案,明确监管任务,建立与上级网格的联动机制,配备必要的环境保护监督员;负责日常了解、巡查、协调和监督,协助上级网格开展环境监管工作,监督本级网格内责任单元履职情况,并对其工作业绩进行考核评价。本级责任单元职责,负责完成本级责任主体和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工作任务,并收集网格内的信息,形成具体意见上报。

  (二)横向网格及工作职责。

  1.负责农用地、渔业水域、草原、宜农湿地及农业种质资源保护和管理。(土肥站牵头负责农用地、宜农湿地保护与管理,农经站参与;水产渔政科牵头负责渔业水域保护与管理;科教站牵头负责农业种质资源保护与管理,粮油科、经作站、种子站参与)

  2.拟定渔业水域生态保护规划,按照职责权限对涉渔项目进行审批和管理。(水产渔政科牵头,法规科、执法支队参与)

  3.制定和实施生态农业建设规划,对农产品产地安全实行分级管理。指导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和节能减排工作,指导生态农业、循环农业发展。(土肥站牵头组织相关科站编制生态农业建设规划;土肥站牵头负责农产品产地安全实行分级管理,质监科、粮油科、经作站参与;农能办、土肥站牵头指导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和节能减排工作;土肥站牵头负责指导种养循环农业,农能办参与)

  4.负责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加强耕地、水生野生动植物和渔业水域生态环境保护。指导农民科学使用农药、化肥和农膜等生产资料,防止和减少农业生产资料形成的污染。配合有关部门对农业生态环境污染事故进行调查处理。配合相关部门对全市农作物秸秆禁烧工作,加强秸秆等农业废弃物农业资源化利用。(土肥站牵头负责耕地生态环境保护;水产渔政科负责水生野生动植物和渔业生态环境保护,执法支队参与;土肥站牵头负责指导农民科学使用化肥,粮油科、经作站参与;植保站牵头指导农民科学使用农药,粮油科、经作站参与;粮油科、经作站共同牵头负责指导农民科学使用农膜;执法支队配合有关部门对农业生态环境事故进行调查处理;土肥站配合有关部门对全市农作物秸秆禁烧工作;土肥站牵头负责加强农作物秸秆资源化利用,粮油科、经作站、农能办、农机发展科参与)

  5.加强耕地污染防治与修复工作,加强耕地调查监测与评价,建立农业产地环境监测评估和预警体系。负责耕地质量、农产品及产地土壤安全监测。(土肥站牵头负责耕地污染防治与修复、耕地调查与评价、耕地质量监测、农产品产地土壤安全监测、建立农业产地环境监测评估与预警体系;检测中心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质监科参与)

  6.负责农业外来入侵有害生物和农业野生植物资源的监督管理。(科教站牵头负责农业外来入侵有害生物扩散和防范农业野生植物资源丧失,水产渔政科、植保站参与)

  7.负责农业系统自然保护区、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监督管理。(水产渔政科、执法支队牵头负责水生生物自然保护区监督管理、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监督管理)

  8.负责农用机械的污染防治工作。(农机监理所牵头负责农用机械的污染防治工作,农机安监科、农机发展科配合)

  三、网格监督

  (一)上级监督。一级网格督查二级网格的日常运行情况,责令下级网格责任主体不断完善和优化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

  (二)公众监督。鼓励各级网格设立农业生态环境监督员,负责牵头协调组织各界代表等对网格化环境监管责任主体工作开展情况、实施效果予以监督。新编、修订的网格化划分方案和网格人员名单、联系方式等要在本单位门户网站上公开公示。

  (三)舆论监督。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利用报纸、电视、网络等媒体宣传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曝光环境违法行为,追踪查处结果,参与环境监管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眉山市农业生态环境网格化环境监管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党组书记、局长熊英任一级网格长,相关分管局领导任副网格长,相关科站负责人任网格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农业局土肥站,负责统筹协调、推进和督导落实等。各区县农业局要相应成立二级网格机构,对辖区内农业生态环境监管工作实行网格化管理,落实到人头,抓好落实。

  (二)严格落实责任。一级网格责任科站要狠抓落实,切实做到工作措施有效、工作任务细化到人,确保农业生态环境网格化环境监管工作扎实推进。各区县(二级网格)发现农业生态环境问题于每月28日前将问题和处理情况(附件3)上报市农业局农业生态环境网络化环境管理对应科站(一级网格员),由一级网格责任科站收集整理后转报局农业生态环境网格化环境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土肥站),对在工作中不作为、慢作为,致使我局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不能如期完成省市两级下达的各项目标任务的,在目标考核或评先评优中实行“一票否决”,并将严肃追究相关科站(一级网格)主要负责人责任。

  (三)强化督查督办。各区县农业局、局属相关科站要根据本实施方案,落实专人对照目标任务、资料清单,查漏补缺、逐项完善。我局将定期开展专项督办,通报督察结果。

  (四)加强信息报送。各区县农业局,局属相关科站,指定专人于每年12月10日前经分管领导审前后以正式文件报送总结至局农业生态环境网格化环境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附件:1.1农业生态环境网格化环境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及职责

  1.2农业生态环境网格化环境监管联系人名单

  1.3农业生态环境网格化环境问题处理移交单

  附件1.1

  农业生态环境网格化环境监管工作领导小组

  名单及职责

  一、领导小组成员

  网格长:熊英党组书记、局长

  副网格长:白炼党组成员、副局长

  余茂军党组成员、副局长

  刘艺党组成员、副局长

  程军党组成员、总农艺师

  汪建军党组成员

  成员:市土肥站、市植保站、市水产渔政科、市粮油科、市经作站、局农机发展科、局提灌科、市农能办、市科教站、局质监科、市执法支队、市检测中心、局办公室、市农机监理所、局农机安监科负责人。

  二、领导小组工作机构及职责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农业局土肥站,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主要负责全市农业生态环境网格化环境监管工作的具体统筹协调、推进和督导落实等。

  三、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

  各成员单位按照农业环保职责分工,开展农业生态环境网格化环境监管相关工作,在发现农业生态环境问题并完成处理后及时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农业生态环境网络化环境监管问题交办单。


类别

序号

工作任务

一级网格责任领导

一级网格

责任科站

一级网格员

1.负责农用地、渔业水域、草原、宜农湿地及农业种质资源保护和管理

负责农用地、渔业水域、草原、宜农湿地

1

农用地、宜农湿地保护与管理。

白炼

土肥站

董敏

2

渔业水域保护与管理。

余茂军

水产渔政科

陈兵

农业种质资源保护和管理

3

负责野生植物资源保护指导,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和管理。

白炼

科教站

邓洪庚

4

组织实施粮油作物遗传资源保护工作。

程军

粮油科

贾现文

5

负责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工作,承担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及质量监督管理工作。

程军

种子站

王帮祝

6

组织实施经济作物遗传资源保护

余茂军

经作站

王孝国

2.拟定渔业水域生态保护规划,按照职责权限对涉渔项目进行审批和管理。

7

拟定渔业水域生态保护规划,按照职责权限对涉渔项目进行审批和管理。

余茂军

水产渔政科

陈兵

3.制定和实施生态农业建设规划,对

农产品产地安全实行分级管理。指导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和节能减排工作,指导生态农业、循环农业发展。

8

制定和实施生态农业建设规划,指导生态农业发展。

白炼

土肥站

董敏

9

对农产品产地安全实行分级管理。

白炼

土肥站

董敏

10

指导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和节能减排工作,

白炼

农能办

土肥站

刘继红,

董敏

11

指导种养循环农业。

白炼

土肥站

董敏

4.负责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加强耕地、水生野生动植物和渔业水域生态环境保护。指导农民科学使用农药、化肥和农膜等生产资料,防止和减少农业生产资料形成的污染。配合有关部门对农业生态环境污染事故进行调查处理。配合相关部门对全市农作物秸秆禁烧工作,加强秸秆等农业废弃物农化资源化利用。

12

负责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加强耕地、水生野生动植物和渔业水域生态环境保护。

白炼

土肥站

水产渔政科

董敏,陈兵

13

指导农民科学使用化肥,防止和减少化肥对土壤的污染。

白炼

土肥站

董敏

14

指导农民科学使用农药,防止和减少农药对土壤的污染。

余茂军

植保站

刘德芬

15

指导农民科学使用农膜,防止和减少农膜对土壤的污染。

程军

余茂军

粮油科

经作站

贾现文,王孝国

16

负责控制渔业养殖环境影响。

余茂军

水产渔政科

陈兵

17

配合有关部门对农业生态环境污染事故进行调查处理。

刘艺

执法支队

苏涛

18

配合相关部门对全市农作物秸秆禁烧工作。

白炼

土肥站

董敏

19

调整种植业结构与布局

程军

余茂军

粮油科

经作站

贾现文,王孝国

20

加强秸秆肥料化利用。

白炼

土肥站

董敏

21

加强秸秆沼气能源化利用。

白炼

农能办

刘继红

22

加强秸秆基料化利用。

余茂军

经作站

王孝国

5.加强耕地污染防治与修复工作,加强耕地调查监测与评价,建立农业产地环境监测评估和预警体系。负责耕地质量、农产品产地土壤安全监测。

23

加强耕地污染防治与修复工作,加强耕地调查监测与评价。建立农业产地环境监测评估和预警体系。负责耕地质量、农产品产地土壤安全监测。

白炼

土肥站

董敏

24

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

刘艺

检测中心

彭友智

6.负责农业外来入侵有害生物和农业野生植物资源的监督管理。

25

负责农业外来入侵有害生物和农业野生植物资源的监督管理。

白炼

科教站

邓洪庚

7.负责农业系统自然保护区、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监督管理

26

水生生物自然保护区、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监管管理

余茂军

水产渔政科

执法支队

陈兵

苏涛

8.负责农用机械的污染防治工作。

27

农用机械的污染防治工作。

汪建军

农机监理所

潘智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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