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来源:凉山新闻网
更新时间:2024-09-25 09:27:38
责任编辑:杨熹
数字普惠金融是以计算机、大数据、云计算等方式提供的普惠金融服务,其极具包容性和普惠性,能覆盖到偏远地区和弱势群体,给予客户便捷化、智能化金融服务。强化金融服务,可为乡村振兴注入“源头活水”。数字普惠金融是当前农村金融发展的重要内容,对乡村振兴具有重要意义。当前数字普惠金融也逐渐成为农村金融机构服务乡村产业振兴的重要武器。数字普惠金融基于模式创新可助力乡村产业兴旺,通过夯实乡村信用基础促进乡风文明建设,同时也能助力乡村高效治理,促进农民增收致富,提升农民幸福感。但如何聚力数字普惠金融,为乡村振兴提“智”增效,值得思考。随着网络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数字化转型赋能普惠金融,深化数字普惠金融服务理念,能补足乡村产业振兴之钙。因此,要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增加数字普惠金融供给多样性,推进乡村信用体系建设,加快推进金融机构数字化转型升级,加强金融政策体系建设。只有遵循金融规律,强化金融稳定保障体系,化解金融机构风险,才能增强乡村数字惠普金融发展综合力,谱写新时代乡村振兴新篇章。
一、数字普惠金融赋能乡村振兴的内在机理
(一)数字普惠金融创新模式推动乡村产业兴盛
首先,助力乡村振兴,农村产业兴旺是根本,乡村传统产业规模的扩大以及新业态新模式的发展,都离不开金融的支持,然而传统金融对于农村产业兴旺的支持力度较为有限。大力发展数字普惠金融,能够优化乡村金融服务体系,提高服务质量与效率,为乡村产业融合发展以及规模的扩大提供充裕的资金支持。同时,数字普惠金融能够通过改良资源配置格局以及促进信用体系的完善,推动产业结构升级,助力产业兴旺。其次,数字普惠金融能够加强农村金融供给侧的持续性改革,创新农村金融的多样化服务,满足农村新业态产业的金融需求。普惠金融基于无感授信,通过创新推出“闪贷”“安心贷”等金融产品,开发“村镇+农业企业+ 银行”等融资模式,为农户和农业合作服务组织提供“足额、快捷、普惠”的融资服务,化解农村产业发展中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进而带动农村产业发展以及规模的扩大,实现乡村产业兴旺和农民富裕。
(二)数字普惠金融培育诚信促进乡风文明建设
首先,金融机构在乡村地区以农民活动中心或文化交流站点为依托,进村入户开展相关金融业务,宣传普及并推广数字普惠金融的基础知识,这有利于提升农民的资讯搜集能力与诚信守约意识,在拓展农民金融知识授信信息的同时营造质朴文明的乡风。其次,基于数字普惠金融的发展,可以对农民群众的产品生产、经营状况、信用记录等进行大数据智能分析,精准评估信用等级、了解信用资质,有针对性且快速地审批放贷,在满足农户生产生活融资需求的同时逐步优化乡村金融信用评估制度体系,督促农户和企业诚信经营,培育农民的守约意识和诚信美德,让其享受真实透明、高效快捷的金融服务,共同培育和建设文明乡风。因此,大力推进普惠金融工作,能够促使乡风更加文明并取得成效,而乡风文明建设能够为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凝聚力量。
(三)数字普惠金融助力乡村实现高效治理与生态宜居
首先,乡村高效治理乃是实现乡村振兴的关键环节。伴随数字普惠金融的广泛普及,金融机构逐步投身于乡村治理之中,且发挥着重要作用。不同主体的参与为乡村的有效治理注入了新活力,能够实现乡村金融资源的科学调配,通过引入金融资源完善治理体系,推动乡村治理能力走向现代化,凭借高效治理维护乡村社会的良好秩序。数字普惠金融兼具数字社会公共服务的效能以及市场经济的法治要素,在结构上多维度嵌入乡村治理,有助于乡村资源的优化配置,提高乡村生产生活的运行效率,推动乡村治理朝着有效化、法治化的方向发展。其次,普惠金融能够促使金融资源合理运用到绿色农业现代化发展当中,用绿色精细的农业生产模式取代传统的粗放生产模式,全方位改善乡村生态环境。与此同时,数字惠普金融会着重推动低碳农业项目和绿色产业项目的实施,提高低碳环保项目的融资获得率以及信贷支持力度,在切实保护农村自然环境的基础上打造美丽乡村,达成乡村振兴中生态宜居的目标。
(四)数字普惠金融促进农民增收提升幸福指数
首先,数字普惠金融能够推动乡村经济不断增长,缩减城乡居民之间的贫富差距,助力乡村振兴。数字普惠金融能够支持中小微企业蓬勃发展,减轻其融资压力,增强对产业发展的资金扶持力度,为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给予资金保障,吸引劳动力与大学生回流,奏响农民积极创业、多渠道就业的崭新乐章,带动农民增加收入。同时,数字普惠金融能够及时为农户提供特色产业的信贷支持,使资金周转顺畅,通过富民产业拓展增收途径,保证农业农村经济持续向好发展,达成农民增收致富的目标。其次,数字普惠金融能够将服务范围拓展到偏远地区的农村、农户等“金融洼地”,基于合作担保、灵活增信等多种金融服务模式的创新,引导资金向农村基础设施、养老服务、医疗、教育等与农民生活紧密相关的基础性公共服务和民生产业倾斜,提升公共服务的供给数量与质量,增强农民群众的幸福感。
二、数字普惠金融赋能乡村振兴的现实困境
(一)数字普惠金融服务在乡村振兴中的供给短板与结构失调
1.产业链条有待拓展,阻碍金融业务拓展。部分乡村地区利用现有数字普惠金融服务体系,无法及时发现和防范农业生产和经营风险,导致数字普惠金融服务乡村发展的供给资源不足,而且产业链条短,导致产品附加值低。农产品生产也会受到自然因素影响,农民往往“看天吃饭”,产业经营面临很多风险,存在很多不确定性,必须做好金融风险防范。但依赖于乡村地区现有的数字普惠金融产品体系,不能建立快速识别和防范风险的安全网,也不能消除不确定性带来的用户焦虑。再加上涉农贷款投放不安全性,若金融主体不采取风险防范措施,无法获取较高的经济收益,不利于乡村数字普惠金融业务拓展,而会阻碍农业经济可持续发展。
2.数字普惠金融产品供给失衡,资源有效供给不足。部分乡村地区数字普惠金融业务开展中存在产品供给失衡,信贷资金供给不充足等问题,影响产业振兴。虽然乡村政府与监管部门已采取了激励银行机构依法合规拓展涉农信贷抵质押范围的政策措施,但由于运用现有金融体系不能精准鉴别抵质押物,也无法有效评估资产,数字化水平不够高,无法快速测算资产货币化指标,导致部分金融机构的业务止步不前,形成银行有钱却惜贷慎贷、企业缺钱但融不到资的恶性循环。金融机构首要考虑将资金供给大规模经营客户,导致小规模经营农户无法及时获取门槛较低的低成本金融产品和服务。
(二)乡村信用环境不佳与数字普惠金融风险防范的挑战
1.征信系统建设不足,信息共享机制不健全。与城市相比,乡村地区征信系统建设不到位,有效载体不足。乡村地区的高素质征信专员不多,欠缺信用档案管理水准,也不注重收集整理、加工农民信用信息和数据,信用资质差、生产规模小,且管理模式陈旧,容易出现信用数据信息更新滞后问题。一些乡村地区的征信信息共享机制不健全,金融机构的征信数据不完整、信息不对称,在业务开展和风险管控工作中缺失数据支持,出现很多风险问题,征信环境不完善,无法推动乡村高质量发展和产业振兴。
2.市场贷款利率高,缺失风险分担机制。涉农贷款的核心目标是带动乡村产业发展,但是农业发展依赖于自然环境条件,企业经营状况容易下滑,盈利减少,存有贷款违约风险。金融机构涉农贷款明显增加,会提高贷款准入门槛,导致数字普惠金融并不“普惠”。乡村金融机构应当采取风险分散措施,消除非系统风险,降低风险系数,但一些金融机构缺少这种针对性风险分担机制,无法及时消除金融借贷风险,风险集中度过高,严重影响数字普惠金融持续健康发展。
(三)金融机构对数字普惠金融助力乡村振兴的认知偏差与转型滞后
1.金融机构自身存在认知局限,员工缺乏实践经验。数字普惠金融并非仅仅是技术层面的优化调整,而是一种金融转型。然而,部分乡村地区的金融机构仅着眼于技术性问题的解决,将资金投入到引入采购设施、改善软硬件系统方面,却不重视内在服务模式的创新、发展规划的制定以及战略改革等,这严重阻碍了数字普惠金融的发展,无法满足乡村产业振兴的需求。其次,乡村金融机构的部分柜面人员和客户经理普遍从业年限较短,对防范金融风险的认识不足,主动履职的意识不强,难以形成推动风险防控工作的合力。而且由于岗位轮换频繁,致使部分员工缺乏实践经验,给风险防控工作带来了一定影响,不利于乡村数字普惠金融业务的开展。
2.数字化转型成本高昂,管理难度较大。乡村中小金融机构在进行数字化惠普金融转型时,面临着巨大的障碍,即高投入和边际成本,同时还存在规模效应的劣势。要高效运用数字技术发展数字惠普金融,就必须保证中小金融机构的专业化能力足够强大,以低成本、高质量的服务助力中小金融机构业务的开展。乡村金融机构的数字化转型还离不开各种软硬件系统的更新升级,成本高、管理费用高,并且要及时处理数据产权模糊、信息安全等问题,风险防范难度大,金融机构的经营管理面临诸多挑战,数字化转型管理体制亟待完善,难以迅速完成转型。
(四)数字普惠金融发展的配套缺陷及金融机构意识淡薄
1.金融配套扶持政策待完善,覆盖范围小。发展乡村数字惠普金融,确保农户和其他经营主体获取优质数字普惠金融服务,享有信贷产品,必须有针对性地配套扶持政策。但在部分乡村地区,不但需要面对金融信息安全风险,而且地方政府并没在了解数字惠普金融发展实况的基础上进行政策方案和制度设计,欠缺可确保数字惠普金融安全运行的法律法规,不利于金融机构业务拓展,也不利于乡村金融机构有效监管,导致管控金融产品交易成本、提升金融服务水平的数字化信贷业务无法发挥作用,无法助推乡村振兴。部分乡村地区出台了服务数字惠普金融发展的配套政策,但在覆盖范围和广度上还有完善的空间。
2.部分金融机构数字金融观念不强,存在新型金融排斥。数字经济发展能为乡村数字普惠金融吹响集结号,科学应用大数据与人工智能技术等,能创新金融机构服务模式,开辟乡村数字普惠发展新路径,统筹实现普惠金融服务“普”和“惠”。部分乡村发展数字普惠金融,还起不到减贫作用,不能助推乡村振兴。部分金融机构不能及时更新数字惠普金融观念,不具备数字化风险防控等能力,且会被乡土“熟人”理念影响,喜欢线下借贷,降低了农民对数字惠普金融的信赖度。此外,产业结构单一也会增加乡村经济发展潜在风险,风险厌恶导致数字普惠金融风险缺陷与新型金融排斥生成。这些风险缺陷和风险厌恶导致新型金融排斥出现,特别在乡村地区表现显著,如数字鸿沟会导致金融机构对技术性金融产生排斥、一味追求商业可持续发展会对市场性金融产生排斥。
三、数字普惠金融赋能乡村振兴的实践策略
(一)深度推进供给侧改革,构建完备数字普惠金融服务架构
1.优化乡村产业结构,深化数字普惠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首先,在数字普惠金融赋能乡村振兴时代背景下,要抓住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契机,深入挖掘农村经济发展巨大潜力,按照村有致富产业、户有增收项目的发展思路,大力培育发展以谷子、向日葵、温室大棚、裸地蔬菜和规模养殖等为主的特色产业和主导产品,在村村有产业基地的同时,让户户有致富项目、人人有增收门路。其次,加大对农村信贷资金的投放额度,让政策性、开发性金融工具的政策效能加快释放,完善数字普惠金融服务体系,使得数字普惠金融成为推动乡村振兴战略的持续动力,为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保驾护航,推动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2.改善传统金融体系的服务结构,完善数字普惠金融服务体系。首先,金融机构要在科技创新背景下完善金融服务体系,提升乡村服务实体经济质效。然后,银行要引进专业的金融科技类人才,优化配置科技创新资源,发展金融机构的金融科技子公司,丰富金融体系服务结构类型,为农民提供多元优质金融服务。合理运用数字化技术,也能将熟人社会转化为“无主体熟人社会”,形成“整村授信、集体守 信、个人用信”的金融供给新模式。必须发挥好数字金融解决乡村治理效能问题的作用,以考核评估约束金融业务开展,并有效实施各类激励政策,为乡村数字普惠金融发展保驾护航。其次,建设数字乡村场景,规范实施数字乡村建设发展工程,将数字技术运用到农民生产与生活的方方面面,有序开展数字乡村试点工作,建立契合乡村振兴要求的普惠金融服务体系。
(二)大力推动乡村信用体系建设,营造优良金融生态环境
1.完善乡村征信系统,实现信用信息共建共享。首先,发展数字普惠金融,需要促使各新型乡村主体融入征信系统,大力宣传征信知识,增强各主体的征信意识,维护其征信合法权益。应当加强电子信用档案系统建设,记录乡村主体的征信信息,并进行智能管理和更新,发挥信用信息的支撑作用,确保金融业务有序开展、数据正常流通,防止出现征信数据不对称的情况,规避业务风险。同时,要确保信用主体画像精准,依法开放共享涉农数据,构建信用数据共享平台。其次,建立乡村社群网络信用体系,打造乡村社区的社交网络信用平台。在网格化诚信管理的基础上,以社区作为建设子单元,归集乡村社群网络信用数据,为信用评价高、诚信履约记录良好的从业者设立白名单,在其乡村业务经营方面给予更优惠的政策性贷款支持,引导乡村业户正确运用信用,形成乡村社区数字网络信用体系。
2.建设智能风险管控体系,降低融资门槛。首先,数字普惠金融业务开展过程中面临信贷违约及技术风险,必须创新运用风险防控技术手段,建立数据模型和数据库,跟踪并分析风险,迅速做出反应,进行风险管控,保护好数据信息。要逐步构建起智能化风控体系,解决乡村企业风险信息不对称、风险识别困难、风险预警薄弱等问题,推动信贷人员“敢贷、愿贷、能贷”,助力普惠金融提升质量、增强效益。其次,要对新型产业的业户进行软信息数字化评价应用,例如产业转移园区的外协加工、新农人返乡创业的品牌电商、乡村农场、户外文旅等新兴产业,不能单纯以抵押质押担保来衡量业户,而是重点以农业项目的种养周期、经营周期、经营状况、市场前景,以及经营者的品格特征、经营管理能力、诚信记录、家庭构成、日常开销等“软信息”为主,进行风险判断和投贷决策,通过“看人”和“看事”,降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融资门槛,提高金融资源的可获得性。
(三)加速金融机构自我变革,开创创新型金融服务范式
1.推动金融机构数字化转型,为农民提供优质金融服务。其一,乡村金融机构需结合市场发展的现状与前景,制定能够稳步推进自身数字化转型的经营规划,并持续丰富内部组织结构,严格确立业务决策标准,简化决策流程,切实提高经营决策的工作效率。其二,数字技术与普惠金融的融合乃大势所趋,必须将两方理念加以融合,节约融资成本,提升农民的金融服务质量及可及性。开展乡村数字技术人才培训活动,构建高素质的数字技术人才队伍,为金融业务品类的创新奠定人力基础,推动乡村产业振兴。此外,监管机构要强化对银行业金融机构的数据治理引导,筹划建设数字金融综合服务平台,加速金融机构的数字化转型;要激励中小金融机构学习大型金融机构的业务拓展方式,改进金融服务方案,“抱团取暖”、凝聚力量,通过联盟取得胜利,加快服务转型,助力实体经济平稳发展,以数字化转型助力乡村振兴。
2.创新乡村金融服务模式,满足不同农村经济主体的金融需求。首先,乡村金融机构要联系产业振兴的目标,打造一系列数字普惠金融产品,提升新市民的体验,同时创新产品营销与服务模式,满足农民和企业的金融需求。并且要以乡村金融市场的供需平衡为基础,凭借优质的数字惠普金融服务供给优化经济需求结构,形成需求牵引供给、供给创造需求的更高水平动态平衡体系,达成地方金融供需的平衡。其次,合理运用人工智能和大数据技术,促使银企供需两端的信息精准对接,实现金融供需两端的无缝衔接,在降低金融风险的前提下增加经济收益。整合金融数据、实现多利益主体协作,能够丰富乡村金融大数据库,通过对大数据的分析,掌握农业发展中各个主体对资金的需求规模和信贷规律,合理设计信贷产品,强化金融服务管理。
(四)强化金融政策体系构建,提升数字普惠金融认知水平
1.加快数字普惠金融政策体系的建设,推动乡村数字普惠金融成果的落地。首先,基层政府应当颁布各类支持性的政策方针,通过政策来扶持数字普惠金融的发展。金融监管机构需主动与农业主管部门密切合作,构建协同监管金融活动的链条,并创建数字化智能监管平台,充分发挥“穿透式”监管的作用,保障数字科技的安全。同时,运用税收优惠等方式,政策性扶持涉农金融机构拓展数字金融业务,创新金融科技产品,在筑牢制度保障的基础上,着力实现精准金融扶贫,加快乡村数字普惠金融成果的落地。其次,在配套政策方面,要重视宏观政策的全面性,将政策向外延伸,从聚焦传统信贷拓展至银行、保险、证券、资管等多个领域,进一步加大金融服务乡村振兴的广度和深度,提高政策的协同性,带动乡村数字普惠金融的发展。同时,要制定以诚信积分为核心的数字普惠金融制度,借助社会基层治理体系助力乡村振兴。
2.深化乡村经营主体对数字普惠金融的认知,破解农村金融排斥现象。首先,数字经济时代已然到来,要保障金融机构精准放贷,助力乡村振兴,就必须持续提高各新型经营主体的数字普惠金融意识和认知水平,促使他们深入了解并接受数字信贷。涉农金融机构要优化内部数字金融服务制度与规范,确保不同经营主体知晓线上申还贷的便利性和方法,促使金融机构下沉服务重心、延伸服务触角,通过多种举措助推乡村振兴。同时,要在农民群众当中宣传数字普惠金融知识,让农民了解不同金融产品的性能和价值,掌握数字信贷的方法,提升农民的信用意识和金融素养。其次,农村金融排斥与农民金融知识匮乏、产品结构落后、金融服务不到位等因素有关,必须加强农村居民金融和数字知识的培训,提升数字金融应用能力,并妥善处理好金融公平与效率、金融机构盈利诉求与社会责任之间的关系,积极创新低成本、可复制、易推广的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破解乡村金融排斥难题。
(作者系成都理工大学创新创业学院、电子科技大学博士后 田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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