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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18-07-09 16:02:35
责任编辑:何海娟
一、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局机关督查督办、文秘、目标管理、培训、工资、队伍建设、信访、综治、创建、会务、机要、行政后勤、保密、档案等日常工作;负责市领导参加重大投资促进活动的服务工作;负责局机关外事活动的协调和服务工作。
(二)综合科。
负责统筹重大投资促进项目信息,建设项目信息库;负责对各区县、市级各部门、园区以及市政府驻外经济合作局和局机关科室招商引资工作的督查;负责招商引资项目和资金统计汇总、分析工作;负责建立全市投资促进工作的综合评价体系,并组织实施;负责对违反产业布局规划和招商引资秩序的事件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
(三)人事监察科。
负责局机关人事、纪检监察工作;负责拟订对外交流和经济合作的规划、年度计划以及有关政策规定;负责策划投资环境营销,推介重点产业、重大招商引资项目;负责落实区域合作中的招商引资项目;负责汇总、包装全市资源招商项目;组织开展与境内外知名机构的投资促进战略合作;负责与省政府驻外办事处和沿海发达地区驻川行业协会、商会及中介机构的密切联系,负责建立、发展与国内友好城市的日常联系工作;负责眉山籍在外成功人士联络工作;负责市政府驻外办事机构和外地驻眉机构、商会等的经济合作和招商引资的管理、信息收集和服务工作。
(四)精细化工产业科。
重点负责精细化工产业的研判和项目促进,投资信息的收集、整理、项目编制和项目库建设,投资渠道的建立,投资机会的推介,招商项目的推荐、洽谈、跟踪、落实和项目建设的全过程服务;协调各区县、市级各部门和精细化工产业特色园区抓好重大招商引资项目的落实工作,及时协调解决投资项目在实施推进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协助解决外来投资者反映的主要问题。
(五)新能源产业科。
重点负责新能源产业的研判和项目促进,投资信息的收集、整理、项目编制和项目库建设,投资渠道的建立,投资机会的推介,招商项目的推荐、洽谈、跟踪、落实和项目建设的全过程服务;协调各区县、市级各部门和新能源产业特色园区抓好重大招商引资项目落实工作,及时协调解决投资项目在实施推进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协助解决外来投资者反映的主要问题。
(六)农副产品加工和生物医药产业科。
重点负责农副产品加工和生物医药产业的研判和项目促进,投资信息的收集、整理、项目编制和项目库建设,投资渠道的建立,投资机会的推介,招商项目的推荐、洽谈、跟踪、落实和项目建设的全过程服务;协调各区县、市级各部门和特色园区抓好重大招商引资项目落实工作,及时协调解决投资项目在实施推进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协助解决外来投资者反映的主要问题。
(七)电子信息产业科。
重点负责电子信息产业的研判和项目促进,投资信息的收集、整理、项目编制和项目库建设,投资渠道的建立,投资机会的推介,招商项目的推荐、洽谈、跟踪、落实和项目建设的全过程服务;协调各区县、市级各部门和电子信息产业特色园区抓好重大招商引资项目落实工作,及时协调解决投资项目在实施推进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协助解决外来投资者反映的主要问题。
(八)高新产业和人才项目科。
重点负责新材料产业及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性高端人才项目的研判和项目促进,投资信息的收集、整理、项目编制和项目库建设,投资渠道的建立,投资机会的推介,招商项目的推荐、洽谈、跟踪、落实和项目建设的全过程服务;协调各区县、市级各部门和特色园区抓好重大招商引资项目落实工作,及时协调解决投资项目在实施推进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协助解决外来投资者反映的主要问题。
(九)机械制造产业科。
重点负责机械制造产业的研判和项目促进,投资信息的收集、整理、项目编制和项目库建设,投资渠道的建立,投资机会的推介,招商项目的推荐、洽谈、跟踪、落实种项目建设的全过程服务;协调各区县、市级各部门和机械制造产业特色园区抓好重大招商引资项目落实工作,及时协调解决投资项目在实施推进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协助解决外来投资者反映的主要问题。
(十)现代服务产业科。
重点负责现代服务产业的研判和项目促进,投资信息的收集、整理、项目编制和项目库建设,投资渠道的建立,投资机会的推介,招商项目的推荐、洽谈、跟踪、落实和项目建设的全过程服务;协调各区县、市级各部门和现代服务产业特色园区抓好重大招商引资项目落实工作,及时协调解决投资项目在实施推进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协助解决外来投资者反映的主要问题。
二、下属机构
(一)眉山市投资促进服务中心。为眉山市投资促进局下属核定收支、全额管理、定额补助科级事业单位。核定事业编制8名,人员控制数5名,驾驶员临时用工控制数1名,其中:科级领导职数3名。负责组织重大投资促进活动的事务性、服务性工作;负责做好招商引资、承接产业转移、经济合作项目的投资促进和服务工作;宣传介绍有关产业政策、投资环境;组织人员对拟推出的投资项目进行可行性研究和市场分析;促进各类经济机构、组织、风险投资公司和个人到本市投资兴办企业或参股企业;为企业、产品向外发展进行相关商务活动提供服务。
(二)眉山市投资促进信息中心。为眉山市投资促进局下属核定收支、全额管理、定额补助科级事业单位。核定事业编制5名,其中:科级领导职数2名。负责捕捉、收集、整理、分析招商信息;加强与国际国内知名企业的联系,建立健全招商信息网络和客商资源;宣传介绍经济信息,开展投资信息咨询服务;负责“三网一库”建设,开展网络招商;负责“老家办”页面信息的收集、整理、回复和维护等工作。
三、派出机构
(一)眉山市人民政府驻北京经济合作局。负责北京、天津、河北及东北地区的驻点招商工作。
(二)眉山市人民政府驻成都经济合作局。负责成都、重庆及西南地区的驻点招商工作。
(三)眉山市人民政府驻广东经济合作局。负责广东、广西、海南及港、澳地区的驻点招商工作。
(四)眉山市人民政府驻上海经济合作局。负责上海地区的驻点招商工作。
(五)眉山市人民政府驻江苏经济合作局。负责江苏、山东地区的驻点招商工作。
(六)眉山市人民政府驻浙江经济合作局。负责浙江、江西、福建及台湾地区的驻点招商工作。
(七)眉山市人民政府驻武汉经济合作局。负责湖北、湖南、河南、安徽、陕西地区的驻点招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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