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
  • 站内

当前位置:

眉山新闻网

>

新闻

>

政务要闻

眉山出台《眉山市高层次人才安居保障实施办法(试行)》

新闻来源:眉山网      

更新时间:2018-04-23 11:16:04      

责任编辑:罗思源


  眉山网讯(记者 黄海波 王允浩)为进一步优化创新创业环境,促进更多优秀人才向眉山聚集,助推繁荣富裕美好眉山建设,日前,我市印发《眉山市高层次人才安居保障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规定从市外引进的高层次人才,经审核同意后,最高可获得100万元安家补助以及每人每月3000元生活补贴。

  在居住保障方面,《办法》规定,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会同眉山发展公司统筹筹集房源,打造一批人才公寓,可直接拎包入住,并鼓励各县(区)、产业园区按照有关规划自建人才公寓。对从市外引进人才,在眉山市中心城区及市管园区创业工作,没有稳定住所的,可按一定标准申请居住中心城区免租金住房。同时,在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贷款等方面给予人才相应优惠。

  在安家补助方面,《办法》明确,对从市外引进的人才,经审核同意后,按下列标准一次性给予安家补助:顶尖人才,每人100万元;杰出人才,每人50万元;领军人才,每人30万元;菁英人才,每人10万元;创新人才,三年内每人每年发放两万元。

  在生活补贴方面,对从市外引进和在眉创业工作的人才,经审核批准后,按顶尖人才每人每月3000元;杰出人才每人每月2000元;领军人才每人每月1500元发放生活补贴。

  此外,《办法》还要求,享受人才安居保障政策的高层次人才,须与市内用人单位签订五年以上工作合同,或携项目、资金、技术到我市创办企业且在当地已办理工商登记。五年内因个人原因解除合同的,须按比例退回已享受的安家补助,补助经费由用人单位配合收回,并按资金来源渠道予以上缴。

信息产业部网站备案:蜀ICP备09029749号-1 眉公网备:51140002000014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号:(川)字第115号

免责声明:本站部分信息来源于互联网,如有侵权敬请告知!网友在本站发布的信息与本站无关或者不代表本站观点。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51120180003 联系电话:38166855 邮箱:msxwwb@163.com

川网公安备 51140202000199号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