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来源:眉山网
更新时间:2017-12-13 11:11:09
责任编辑:李泓莹
眉山网讯(记者 黄海波 王允浩)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提高药品质量和疗效,规范药品生产流通和使用行为,更好满足人民群众看病就医需求,加快推进健康眉山建设,近日,我市出台《眉山市进一步改革完善药品生产流通使用政策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办法》提出,要通过积极推动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工作,积极推进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制度试点,加强药品生产质量安全监管,加大医药产业结构调整力度,保障药品有效供应等五项举措,提高药品质量疗效,促进医药产业发展。
《办法》要求,推动药品流通企业转型升级,推行药品购销“两票制”,坚持药品集中采购制度,加强药品购销合同管理,加强药品流通领域突出问题整治,强化药品价格信息监测,推进“互联网+药品流通”等,推进药品流通体制改革,规范市场流通秩序。
《办法》明确,未来要促进合理用药、破除以药补医机制、加强监管和控费、积极发挥药师作用,以实现规范医疗和用药行为,健全合理利益机制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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