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来源:眉山网
更新时间:2017-12-04 14:52:11
责任编辑:罗思源
眉山网讯(记者 黄海波 王允浩)为推动我市农业转移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在城镇落户,日前,我市出台《眉山市推动农业转移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在城镇落户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明确农业转移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在城镇落户工作指导思想、工作目标、主要内容、保障措施等。
《方案》提出,推动农业转移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在城镇落户,必须做好深化户籍制度改革、调整户口迁移政策、继续开展户口清理整顿工作、建立居住证和居住人员信息登记制度、随迁子女义务教育纳入财政保障、基本医疗纳入城镇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保障范围、维护进城落户农民在农村的合法权益、建立多元化可持续的投融资机制、建立完善的住房保障机制、建立完善农业转移人口培训机制、建立城镇建设用地增加规模与吸纳农业转移人口落户数量挂钩机制、积极推进行政区划调整、转变农村和社区管理模式等十三个方面的工作。
按照《方案》,“十三五”期间,全市城乡区域间户籍迁移壁垒将全面破除,配套政策体系将进一步健全,户籍人口城镇化率年均提高1.4个百分点以上,年均落户五万人以上。到2020年,全市户籍人口城镇化率将达到37%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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