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网讯(记者王允浩)从2017年1月1日起,市城管执法局对中心城区临时占道停车泊位收费区域及标准进行了调整,每车每次3元(在同一停车位停放时间不足15分钟免收停车费)。
城区临时占道停车泊位收费区域范围包括:小北街(环湖路-下西街);环湖西路、环湖中路、环湖东路、环湖东路二段(诗书路中段-湖滨路南四段);远景楼广场;春江广场;裴城路(湖滨路南三段-东坡大道);琼海路(湖滨路南三段-东坡大道);湖滨路南二段、湖滨路南三段、湖滨路南四段(旭光小区南门-二环东路(左岸半岛));赤壁东路(诗书路中段-一环西路);民和北街、民和南街(裴城路-环湖东路二段);文学街(环湖东路二段-湖滨路南四段);纱縠行北段(商业街口-三岔口);黄州东路(诗书路中段-通惠河);红星西路、红星东路、红星东路二段(三苏路-湖滨路南三段);杭州中路、杭州北路(赤壁东路-裴城路);明星北路、明星南路(诗书路中一段-裴城路);三苏路(三苏雕像-红星西路)。
据了解,此举是为了提高城市道路资源的利用率,缓解中心城区临时占道停车压力,规范车辆停放秩序。调整标准主要按照《眉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眉山市城区临时占道停车泊位管理办法的通知》(眉府办发〔2013〕8号)、《眉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规范中心城区街道临时占道停车泊位收费标准及相关事宜的通知》(眉市发改价费〔2016〕434号)等规定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