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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市民森林防灭火应知应会问答

新闻来源:眉山网      

更新时间:2020-11-17 11:28:50

责任编辑:马诗雨


一、为什么要搞“森林防灭火专项整治”?

答:我省凉山州2019年、2020年先后两次发生“3·30”重特大森林火灾,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森林资源损毁,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作出重要批示指示,要求深刻汲取教训,对四川省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进行专项整治,并由国务院组成督导组,对四川森林防灭火专项整治进行督导。

    二、“森林防灭火专项整治”起始时间?

    答:从20205月至20215月。

    三、“森林防灭火专项整治”分几个阶段?

答:共分四个阶段:学习动员阶段(20205月至6月上旬);问题排查阶段(20206月中旬至8月底);整改提升阶段(20209月至20211月底);评估验收阶段(20212月至5月)。

    四、全省森林火灾报警电话是什么?

答:12119。

    五、发现森林火灾怎么办?

答:第一时间拨打森林防火报警电话12119,报告火情,不要擅自采取行动。报告内容包括:火情发生地地点,火势大小,报警人的姓名、身份、联系电话等。

六、森林防火期内,未经批准擅自在森林防火区内野外用火的,应怎样处罚?

答:根据《森林防火条例》第50条,森林防火期内未经批准擅自在森林防火区内野外用火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给予警告,对个人处2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七、森林防火期内,森林防火区需要用火时,应遵守哪些规定?

答:应当经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并按照要求采取防火措施,严防失火

八、森林防火“十不要”是什么?

答:1、不要携带火种进山;2、不要在林区吸烟、用火把照明;3、不要在山上野炊、烧烤食物;4、不要在林区内上香、烧纸、燃放烟花爆竹;5、不要炼山、烧荒、烧田埂草、堆烧等;6、不要让特殊人群和未成年人在林区内玩火;7、不要在野外烧火取暖;8、不要乘车时向外扔烟头;9、不要在林区狩猎、放火驱兽;10、不要让老、幼、弱、病、残者参加扑火抢险。

                                

眉山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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