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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车”变“抢车” 仁寿警方在“秋风”行动中破获一起抢劫案

新闻来源:眉山网      

更新时间:2018-11-01 09:52:26      

责任编辑:雷尧



  黄俊铭 眉山网记者 梁昊


  10月24日,仁寿县公安局龙马派出所在“秋风”行动中破获一起抢劫案,两男子以“买车”名义抢劫摩托车,现已被仁寿县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


  “买车”变“抢车”

  警方破获一起摩托车抢劫案


  今年10月24日20时35分,犯罪嫌疑人李某某伙同张某某从绵阳窜至仁寿县,经事先预谋,以“买车”的名义将摩托车车主杨某骗至简蒲高速镇金收费站附近一处人烟稀少的公路上。李、张两人一人“望风”,另一人向杨某面部喷射辣椒水,企图抢走杨某一辆价值3万余元的摩托车。紧急情况下,杨某反抗并抽走摩托车钥匙,一边逃离危险一边大声呼喊,使得抢劫未遂。


  龙马派出所在接到报警后,立即采取行动,由所内民警调取监控查明犯罪嫌疑人逃窜方向,并通知所外正在开展夜间巡逻的民警前往抓捕。随后,民警在简阳市镇金镇场镇入口处挡获了2名犯罪嫌疑人。从案发到抓获犯罪嫌疑人时间总计不到2小时,抓捕行动犹如“秋风扫落叶”一般迅速利落。


  9月以来,龙马派出所充分结合秋季季节性、区域性治安特征,重点开展了严打暴力犯罪、打击涉黑涉恶涉乱违法犯罪、打击盗抢骗多发性侵财犯罪、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加强社会面管控等工作,取得良好成效,连续破获多起团伙作案,严厉地遏制了违法犯罪,有力地打击犯罪分子,维护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目前,犯罪嫌疑人李某某和张某某已被仁寿县公安局抓获,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外卖员“化身”摩托车买家

  警方提示要警惕网络犯罪


  据了解,犯罪嫌疑人李某某和张某某相识于国内某外卖配送平台,并成为朋友。由于李某某经济拮据,便邀约张某某共同作案。其中,犯罪嫌疑人李某某对摩托车市场行情非常了解,尤其熟悉名贵摩托车的价格。为顺利骗取被害人信任,李某某伪装成摩托车买主,长期活跃在网上各大二手摩托车交易平台。利用“摩托车买家”的身份作为掩护,与张某某先后四处流窜作案均未得手。随后,两人总结“经验”,在网上购买了辣椒水,预备在作案时使用以提高“得手率”。


  10月12日,李某某在网上某二手摩托车交易平台上又瞄准了新目标杨某,并互加微信,准备伺机而动。为使“交易”顺利进行,李某某全程通过微信与杨某联系,进行线下交易。


  “由于互联网的广泛使用,使得许多传统交易行为通过网络及线下平台进行。”龙马派出所民警提醒广大市民,要谨慎进行网络平台线下交易,警惕不法分子利用网络实施违法犯罪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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